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大病保障的建议
来源:本刊原创 2026-04-22 两会聚焦

连任6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姜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尽心竭力当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言人。为了让重疾患者得到应有的治疗,解除其家庭正常生活的后顾之忧,作为医学界的代表姜健,向大会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大病保障建议:
1.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重视重大疾病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家庭、社会产生的影响,本着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到重大疾病救助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对促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2.专设机构,由政府、医疗、慈善等部门合作,设立专门的救助机构,让每一个自愿申请的重大疾病患者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3.健全法规,使重大疾病的救助保障工作法制化。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调研,科学论证,起草相关条例,明确社会各方面在救助保障工作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完善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等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而需救助的保障制度,将除去医药费人均年收入在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全面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动态物价补贴。构建满足多种需求的重大疾病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因重疾致贫家庭的基本生活。
5.拓宽资金渠道,健全医疗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开展全民免费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等服务,使农民能够及时及早发现疾病,及时治疗。
6.建立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救助基金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重大疾病救助的全覆盖,将重大疾病个人所承担部分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让每个老百姓都看得起病。
7.建议国家健全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国家、省级对县级医疗资金进行补助的长效稳定机制,进一步加大国家、省市对县级大病医疗救助的补助力度,切实解决制约患大病家庭没钱看病、看不起病的资金瓶颈。
8.加强医疗监管,综合治理。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费用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要重视和加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应用,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药诊疗项目列入合作医疗基本药品和诊疗目录,满足农民对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需求。
9.要加强完善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10.加强农村基层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给予农村医务人员优惠政策,提高服务基层积极性。
11.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由省级统一筹集大病保险费用、统一制定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医疗待遇,研究制定对特大疾病患者的补偿政策,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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