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本期特稿

深化科技金融合作 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科技金融合作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方向,是催化创新经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战略举措。

吴忠泽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下,今年我国经济仍能保持8%左右的增长速度,主要得益于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应该说:金融生态与金融创新,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历史上,每一次经济危机都带来科学技术的新突破,孕育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催生新一轮的经济繁荣。1857年世界经济危机和1929年至1933年美国经济大萧条之后,分别爆发了电气革命和电子革命两次技术革命高潮。特别是二战以后,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创造并形成了一批新兴产业,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工业生产率大幅度提升。1953年至1973年短短20年时间形成的世界工业总产值几乎相当于此前人类工业产值的总和。20世纪7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数字网络的广泛应用,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全球化进程,推动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
        经济危机也是后发国家赶超先进国家的重要机遇。英国以第一次工业革命为契机,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就崛起为世界头号强国。德国抓住第二次技术革命的机遇,迅速跃升为世界工业强国。美国也抓住第二次技术革命的机遇,并成为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发源地,从二战后至今一直保持着世界第一强国地位。日本利用第二次技术革命的成果建立了工业化基础,又抓住第三次技术革命机遇,一跃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芬兰、韩国、印度等国,抓住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机遇,也迅速发展起来。
        技术创新是走出经济危机的根本动力。美国依靠技术创新迅速进入重化工为主的工业化发展高峰期,大萧条导致美国经济倒退了近30年,而新一轮技术创新则使美国经济只用了8年就基本恢复。20世纪70年代,美国、日本在经历石油危机以后,依靠技术创新使节能环保型产业迅速崛起。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使韩国经济受到重创,韩国政府颁发实施《技术创新特别法》,集中发展计算机、半导体、生物技术、新能源、航空航天等28个知识型产业,仅3年时间经济率先复苏。
        面对今天的全球金融危机,大多数国家都无法偏安。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不同国家受到的影响会有明显的差别。这里既有各国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原因,更深层次的是国家经济的健康程度及其抗风险能力。因此,能否更早地摆脱危机,甚至能够化“危”为“机”,是对一个国家战略选择的考验。
        当前,以科技创新提升国家竞争力、摆脱经济危机,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产业界的战略选择。
        美国政府庞大的经济刺激方案,具有浓厚的科技色彩,即使是一些基建项目也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通过加大对教育、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基础设施投入提升美国长期竞争力的意图尤其明显。美国新政府确定把开发清洁能源和新动力汽车作为其应对金融危机、振兴经济、扩大就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方向和重要抓手。奥巴马总统提出,谁在新能源领域拔得头筹,谁将成为后石油经济时代的佼佼者。美国政府计划在未来10年投资1500亿美元建立“清洁能源研发基金”,用于太阳能、风能、生物燃料和其他清洁可替代能源项目的研发和推广。欧盟把2009年定为“欧洲创造与创新年”,欧盟明确提出加快转向低碳经济,计划启动“绿色汽车”、“低能耗建筑”、“未来工厂”三大行动,大力发展低碳绿色技术,作为欧洲在全球化环境下应对经济危机的主要对策。
        我国在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下,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已成为影响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目前,全世界绝大部分的发明专利都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凭借科技优势和建立在科技优势基础上的国际规则,形成了对技术市场的高度垄断;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普遍加快研发引领全球经济的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网络、节能环保等高技术,对我国的未来发展和国际竞争带来更大挑战。而我国全社会对创新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大中型企业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数量比重较低、投入较少,使得产业缺乏核心技术,关键设备、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等都依赖进口,影响了产业竞争力提高。
        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其中特别强调要发挥知识和科技的力量,在一揽子计划中,把发挥科技支撑力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9]9号),提出了6项科技支撑措施和4项政策条件保障。在最近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握未来国际产业发展新趋势,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努力占领国际产业竞争制高点,培育经济长远发展的技术基础”。
        科技创新发展需要金融提供保障,金融的稳定也需要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给予支撑,因此,各国都在大力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在这方面,美国的做法较为系统,具体可概括为给企业直接和间接资金支持。直接支持是对技术创业企业本身的直接资助,以提升技术创业企业的自身生存能力;间接支持主要通过财政补贴,对于投资或贷款给早期技术创业企业的机构所产生的损失给予补助。美国还设立了支持技术企业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Nasdaq和OTC柜台交易市场,催生了一大批创新型企业的蓬勃发展。
        其他国家也积极通过公共财政政策培育技术创业企业的融资环境,例如,以色列为引导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出台了Yozma计划:财政出资发起设立引导基金,通过财政资金让利于创业投资机构的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英国商业银行贷款占科技型企业外源性融资的60%以上,且贷款期限相对较长,在金融制度、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也不断创新等等。
        在我国,随着国家创新体系的初步建立,科技与金融结合不断深入,已经取得了许多成果:一是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与工作机制逐步建立。2006年以来,在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中,制定了9项科技金融政策和两项试点措施;近期,科技部会同银监会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关于选聘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评审的指导意见》;科技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建立了部行(会)合作机制。二是科技金融合作模式不断创新。地方科技部门会同银行开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节能减排贷款的探索与试点;天津市科委搭建了贷款融资服务平台,北京市科委设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北京中关村和上海浦东新区分别成立了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集团,四川省科技厅成立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等。三是创业投资快速发展。截至2008年,我国创业投资机构数量达到464家,管理资本总量超过1455亿元,累计投资769.7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占56%;2007年财政部、科技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109家创业投资机构给予了风险补助,同时发起设立了6家创业投资公司,总资本达10.65亿元;随着国家引导基金的设立,各地纷纷设立区域性引导基金,总金额超过240亿元。四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支持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我国各层次资本市场有力地支持了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科技企业占比超过75%,平均每家公司上市前后研发费用由1530万元增加到2255万元,增长47.4%;新增专利3268项,其中发明专利374项,180家企业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在创业板首批发行的28家企业中有25家为高新技术企业;率先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已有60家企业挂牌。五是科技贷款投放量不断增加,科技担保支撑效果明显。截至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放科技贷款余额1878亿元;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过程中,各级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的科技担保公司起到了积极作用,平均每家科技担保公司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0家,平均担保贷款金额约为300万元;科技部还开展了科技保险试点以及组织发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合企业债券等工作。目前,科技与金融的合作已成为培育新兴战略性产业和自主创新企业的重要手段。
        我国科技金融合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不能满足我国科技创新产业化的融资需要。具体表现为:一是对科技金融合作的认识有待加强。目前,以项目为主支持企业创新产业化的方式,过度依赖于政府财政投入,对科技金融结合缺乏统筹考虑,难以支撑科技创新产业化。二是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投融资体系还需完善。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金融对促进自主创新战略实施的保障作用,并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三是科技企业融资观念亟待转变。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近16万家,绝大多数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并缺乏透明度,信用意识比较淡薄。四是科技金融合作的支撑条件有待健全。科技金融合作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共同参与,尤其需要在政府推动下市场化运作。目前,服务于科技金融合作的交流平台、融资平台、中介服务组织等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缺乏科技金融合作的试点示范、研究和培训基地;还未形成一支懂科技、懂金融、懂企业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我国目前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而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是实现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保障条件。下面就保障条件的实现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完善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金融支撑体系。一是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继续开展金融创新探索,例如,向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等发放软贷款,用于扩大这些机构的资本金,使其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与担保的力度;二是要引导商业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对资信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三是加快区域性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建立,使其为本区域内的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四是充分利用保险机构的保险功能,创新科技保险险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开发等提供风险保障;五是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作用,加大中关村科技园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试点力度,并尽快扩大试点范围。
        (二)建立健全财税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一是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更多的创投资金投资于早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探索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代偿机制,在充分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银行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三是制订面向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所得税抵扣政策,以降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四是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支持力度,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实力,增强其信用等级。
        (三)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待条件成熟后推广示范。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客观上可以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结合和同步增值,但不能祈望在传统制度框架与机制下实现。必须根据科技型企业特点和成长规律,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服务理念、经营模式和金融工具。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精神,科技部拟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部分科技和金融资源相对集中的城市和区域,如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科技金融政策和措施的先行先试,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通过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建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等,建立面向科技企业的担保体系、信用体系及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通过创业投资、银行贷款、多层次资本市场、信托、保险、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科技金融合作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方向,是催化创新经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战略举措。让我们共同携手,全面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责编/任晏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