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封面报道

改革释放活力 创新驱动发展

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势在必行
创新驱动就是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促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发展,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既是形势所迫,更是大势所趋,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传统发展模式已经难以支撑13亿人口的现代化。上世纪60年代,全世界有101个经济体进入中等收入行列,截至目前只有13个经济体顺利进入到高收入行列。巴西、马来西亚等国早早成为中等收入国家,但却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没能及时跟上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导致增长动力不足,劳动生产率提升缓慢,经济发展长期停滞不前。去年我国人均GDP超过了7500美元,位列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同样面临跨进“中等收入陷阱”挑战,要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新常态。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充分激发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
其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打造经济增长新引领的关键所在。
第三,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塑造全球竞争新优势的前瞻布局。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坚持“双轮驱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同步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加速器”,制度创新是科技创新的“点火系”。这两个轮子必须一体部署、协同推进、同步发力。
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核心,科技实力决定世界政治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决定各国各民族的前途命运。没有科技创新的大规模、实质性突破,创新驱动发展就是“水中月”、“镜中花”。另一方面,要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制度创新是关键。推进制度创新就是要着力从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两个方面同步发力,消除阻碍制度创新的障碍。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高校协同的创新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提高成果转化效率,让科技战线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二是要同步推进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在市场、产业、金融、人才、对外开放等各个方面,完善适应创新驱动转型要求的制度环境,推动创新源源不断地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坚持改革先行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围绕8个领域提出30项改革举措和近百条改革措施,其中有四个方面的政策需要我们重点把握。
第一,切实解决制约创新驱动的瓶颈问题。这里重点在“三个板”上下功夫。一是补齐金融创新“短板”;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打造市场竞争的“跳板”。
第二,最大限度的激励人的创造积极性。重点完善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强化成果转化激励制度;二是完善科研人员流动制度;三是优化人才引进制度。
第三,充分释放创新潜力和活力。重点是做到“三个松绑”。一是给科学家松绑,营造符合创新规律的科研环境;二是给产业松绑;三是给企业松绑。
第四,加强创新政策的统筹协调。一是形成长效管用的创新政策体系;二是让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更加协调;三是要扎实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