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改革•社会

徐利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促进文化遗产保护

  

   “公众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不仅是社会民主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文化遗产得到可持续保护和发展的关键。”全国政协委员、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徐利明这样表示。
    徐利明认为,应该建立健全遗产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明确规划部门和文物保护部门的信息公开职责,保障公众参与的知情权和话语权,避免参与形式化,克服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等原因造成的参与障碍。同时,还要完善遗产保护表达机制,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提高公众参与热情。
    除此之外,还要积极鼓励和引导NGO(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要积极鼓励建立各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资助,在法律上明确其参与地位,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