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创新方法

李老师讲TRIZ三

  第七问:如何理解创意、创造和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呢?
  答:创新是一个思维与实践、市场与效益紧密联系的发展过程,离不开创意和创造,三者是相互依存、密切相关、不可或缺的关系,没有创意就不会有创造和创新,创新的发展会进一步推动创意的升级和创造的产生。从发展过程看,创意是创新过程中的初始阶段,也是策划、谋划、务虚阶段;创造是中期阶段或者说是出成果阶段,也是实验、中试阶段。人们有时将创造与创新混淆在一起,分得不是十分清晰,因为创造里面有创新,创新里面也有创造;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创新也主要是企业行为,所以创新应是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阶段,也是成果能够见到效益的阶段。实践证明,社会各个领域都存在着创新,但是熊彼特所指的创新主要是技术创新,创新与创造在不严格的定义下是可以互换使用的。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创新主要是指技术创新,即指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创造,没有经济效益的创造是不能称其为创新的。创新和创造都是要出成果,其成果都具有首创性和新颖性,这是它们的共性。创造不一定具有社会性和价值性,创新则必须具有社会性和价值性,这就是它们的差异性。
  第八问:什么是TRIZ理论?
  答:冷战时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特工与前苏联的克格勃曾经进行过无数次惊心动魄的间谍战,其中一次就是围绕着被称为神奇的“点金术”展开的。这个“点金术”就是当前世界上著名的发明问题解决理论,被简称为TRIZ理论,它是由前苏联发明家G. S. Altshuller在1946年创立的,TRIZ就是“发明问题解决理论”的拉丁语缩写,后来Altshuller也被尊称为“TRIZ之父”。
  划时代的“发明问题解决理论”—TRIZ(The Theory of Inventive Problem Solving)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一套全新的创新理论,揭开了人类创新发明新的历史篇章。Altshuller以新颖的方式对专利进行分类,他们特别研究专利发明家解决发明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从而发现250多万份专利中只有4万份是有发明的,其他都是某种程度的改进与完善。经过研究他们发现:技术系统的发展不是随机的,而是遵循同样的一些进化规律,人们根据这些进化规律就可以预测技术系统未来的发展方向。他们也发现技术创新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和矛盾是相似的,而大量发明创新过程都有着相似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因此,Altshuller等人指出:创新所寻求的科学原理和法则是客观存在的,大量发明创新都依据同样的创新原理,并会在后来的一次次发明创新中被反复应用,只是被使用的技术领域不同而已。所以发明创新是有理论根据的、是完全有规律可以遵循的。
  TRIZ是一门科学的创造方法学。它是基于本体论、认识论和自然辩证法产生的,也是基于技术系统演变的内在客观规律来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和方案综合的。它可定向地一步一步地引导人们去创新,而不是盲目的、随意的。它提供了一系列的工具,包括解决技术矛盾的40个原理和冲突矩阵,解决物理矛盾的4个分离原理和11个方法,76个发明问题的标准解法和发明问题解决算法(ARIZ),以及消除心理惯性的尺寸—时间—成本算子等。它使人们可以按照解决问题的不同方法、针对不同问题、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时间去操作和执行,因此发明就可以被量化进行,也可以被控制;而不是仅凭灵感和悟性来发明。
  重要的是,借助TRIZ理论,人们能够打破思维定式、拓宽思路、正确地发现产品或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激发创新思维,找到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同时,TRIZ理论可以有效地消除不同学科、工程领域和创造性训练之间的界限,而使问题得到发明创新性的解决。目前TRIZ理论已经运用于各行各业,世界500强中的多数企业都已经成功地利用TRIZ理论获得了发明成果和企业发展。所有这一切都证明了TRIZ理论在广泛的学科领域和问题解决之中的有效性。 
                                                         责编/刘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