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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 加快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促进通航产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国家重点实验首席科学家张涛,为加快推进低空空域开放,加快通航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加快改革试点推广,开放更多低空空域
  天空开放是通用航空大发展的前提。在美国,通用航空发展的重要原因是通用航空飞机可以在全国大片空域自由飞行。我国2013年11月发布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将与国防、领土不相关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批权让渡了出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通航飞行的流程。但目前低空空域开放问题仍旧是严重地制约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必须加快改革试点推广,开放更多低空空域,满足通航发展的实际需求。建议加快出台《低空空域管理使用规定》等更多可操作性文件,划设更多的报告空域,将安全需求和通航需求匹配好。
  二、建立先进的低空空域管理体系
  开放低空空域需要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先进的低空监控手段作为支撑。一方面在加快出台《低空空域管理使用规定》的基础上,在开放的低空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范围内,首先建立统一由民航主导的包括任务审批、计划申报等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迅速推进国家空管委低空飞行服务站的试点工作,适时推广,建成先进的低空监控系统,对低空飞行实施有效监控,保障飞行安全以及空域的充分利用。三是加快对国产空中交通管制设备和地面设备的支持力度,力争国产设备早日产业化和实用化。
  三、加快通用航空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通用航空机场的建设审批没有统一的流程规定,具体工作涉及军民航以及地方政府各个方面,较为复杂。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作为机场建设主导力量,加快通用航空机场布局规划,将通用机场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看待,在建设资金和用地指标上参照铁路、大型机场等给予政策引导支持。
  四、支持国产通用飞机的国内销售和对外出口
  国产通用飞机与国外先进通用飞机相比还是存在着一定差距,为推动国内通航产业的发展,树立国产通用飞机的标杆和品牌,建议国家对购买国产飞机参照汽车工业、农业等行业的做法在税收、信贷、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鼓励购买国产通用飞机,支持国产通用飞机出口。
  五、对通航运营企业在营改增方面给予税收优惠
  2013年8月1日全国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为鼓励通航运营企业积极性,建议一是允许通航运营企业营改增之前购进的航空器适当提取进项税进行抵扣,即按照航空器的使用年限平均为20年左右,将公司营改增之前购进航空器的进项税金按照20年进行平均分摊,符合营改增期间的部分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二是营改增之前签订的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按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政策执行;三是通过退税方式将企业实际税负比营改增之前增加的部分通补贴给通航运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