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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燕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侨联常委、黑龙江省侨联副主席冯燕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人们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越来越关注。温总理在报告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鼓励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重视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决心。”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侨联常委、黑龙江省侨联副主席冯燕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冯燕代表说,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年产生量约1.5亿吨,其中80%来自大中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50%左右。全国生活垃圾处理都面临诸多问题。一是“管服不分”。政府机构既要负责管理,又要负责服务,导致既不能有效地实施管理,又不能很好地进行服务,出现问题责任不清,执法立法同为一体。二是市民缺乏垃圾资源回收意识,造成乱扔垃圾,回收率低。三是资金配置和可获取垃圾量不足,制约了垃圾处理企业健康发展。很多城市缺乏长远规划,采取BOT等模式建设了垃圾填埋场,由于垃圾填埋,导致很多垃圾处理场都“吃不饱”,造成垃圾处理企业严重亏损运营。四是宣传教育严重缺失,对环境保护的全民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垃圾处理及再利用属新兴产业,在自主创新方面投入不足。为此,要实现“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处理率80%的目标,应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
  冯燕代表建议:一要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让人们充分认识到未经处理的垃圾废弃物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提升全民族的环境意识;二要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在促进认识的基础上,各城市应当为科学分类创造必要条件;三要加强资源再利用的科学规划,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是一个新兴产业,必须立足于自主创新,做好科学规划,要建立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长效机制,制定科学规划方案,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在再利用研究开发以及技术改造方面给予强有力支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四是国家有关部委要组成高端综合调研组,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作为战略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把这种循环经济模式发展放在全局高度,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拿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系统办法,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五要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法规体系,明确垃圾处理的主体、责任、权利、要求和规范,建立激励机制,使垃圾处理在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上发展,将政府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转变为依靠法制化管理;六是政府要放开垃圾清运回收系统,对垃圾清运车辆全面实现市场化运作,采取按清运量计费,同时在地级以上城市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七是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需要国家给力,建议国家增加对环保产业,尤其是对生活垃圾处理、搞好循环经济方面给予投入补贴,同时出台生活垃圾处理补贴标准,针对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