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两会专栏—热点

黄鸣代表要加快对新能源的认知与思想转变


   大规模使用的常规能源属于不可再生能源,已经面临着短缺的危机。而新能源等可再生能源,比如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并且拥有极其丰富的储存量



全国人大代表、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山东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


        “过去我们常说要让全国人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我觉得现在更应该提倡让人们享受节能减排的成果,这个成果能够提高人们的幸福指数,而不是降低或者停滞不前。”全国人大代表、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山东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在接受采访时,对我国新能源发展过程中人们的认知度与思想观念转变问题非常担忧。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十二五”末期,我国新能源对常规能源的替代率目标是达到11.4%。作为经济高速发展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对能源的需求量和消耗量极大,能源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命脉,关乎着国家的安全问题。目前我国大规模使用的常规能源属于不可再生能源,已经面临着短缺的危机。而新能源等可再生能源,比如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并且拥有极其丰富的储存量。因此,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黄鸣代表呼吁社会更多地关注新能源的发展和应用,让新能源应用的普及和汽车、手机的普及一样迅速。
        他说,人们对于新能源产业的认知度远远不够,甚至进入“节能就是节钱”的误区,觉得节能减排会使得生活品质更简陋、更低档,而他认为使用新能源是一种更高档、更具品位的生活方式。
        在我国能源危机加重、全球气候恶化、太阳能热水器行业技术市场成熟的大背景下,他建议,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替代电、燃热水器。目前,我国太阳能热水器技术成熟,经济优势突出,零地域限制,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完全具备了替代电、燃热水器的能力。但是,由于受认识和条件的影响,电、燃热水器目前仍然是我国部分地区的主要产业之一,太阳能推广普及受阻。
        他建议:逐步淘汰电、燃热水器,取消电、燃热水器家电下乡的鼓励政策,加大电、燃热水器纳税额度,支持电、燃热水器转型为太阳能生产企业或者配套企业;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任何单位、任何人的约定,不能违背全球低碳大趋势和国家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不能阻止可再生能源的推广普及。修改《可再生能源法》要正确理解界定可再生能源法中“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含义。约定的前提不能阻止可再生能源的推广普及,小区物业与业主约定内容只限于:不影响建筑物质量和安全,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在这个约定之外,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阻止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另外,对于通过产业振兴提高国家品牌建设问题,黄鸣认为,企业必须通过创新、超越,打破在消费者中留下的既定印象,这对于新能源也是一个机遇。他认为,中国企业应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同时包装自己,将自己推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