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特别报道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服务型石化所


        内蒙古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以下简称内蒙古石化所)与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成立于1989年。该机构是内蒙古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内蒙古唯一从事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专业从事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全国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质量检测机构、内蒙古经济委员会资源综合利用鉴定检验单位、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内蒙古石油和化工行业专家单位、内蒙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家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目前承担着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筹建任务。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3人,其中研究生6人、高级职称10人。拥有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各类工程监督和产品检验仪器100余台套。
        2001年,内蒙古石化所划归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垂直管理后,经过几届所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在石化所新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采取一系列措施,经过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使石化所走上了良性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道路。内蒙古石化所连续5年被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评为“工作实绩考核突出单位”,连续5年民意测验职工投票优秀率100%,达到了领导满意、职工满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
        
        一、实行“集体领导 民主管理 科学决策”的领导理念,推行“只能为成功找方法,不能为失败找理由”的工作方法

        内蒙古石化所新领导班子组成伊始即提出“集体领导,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领导理念。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石化所每年都要召开数十次所长办公会、所务会和全所职工大会,对所里的重要工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和部署,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改进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在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所领导班子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石化所的每一项决策、每一次大的行动,都是在班子集体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后实施的。
        内蒙古石化所的底子薄,基础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石化所的发展。所领导班子在工作中推行“只能为成功找方法,不能为失败找理由”的工作方法,在所领导的带动和鼓舞下,全所职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积极主动对外拓展业务。开发室开展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工作,并与内蒙古消费者协会合作,在全区首次开展了“汽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扩大了石化所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也树立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业务室与内蒙古土壤肥料工作站开展全区土肥站系统化验员培训工作,为进一步与农牧系统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只能为成功找方法,不能为失败找理由”的工作方法,极大地鼓舞了职工的士气,开发了大家的潜能,业务收入连年增长。每年一季度是石化所的淡季,如今却把往年的工作淡季也变成了旺季,职工加班加点才能完成任务。2010年一季度,石化所迎来了业务收入的开门红。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内蒙古石化所从多方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狠抓理论学习。年初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所内组织业务培训班,讲解写作、电脑、产品检验、工程监督、标准宣贯等知识,并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三是鼓励科研开发。积极申请科研课题,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项目—煤制油标准的制定,填补了自治区的空白。四是形成学术氛围。所内出台高级职称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要求高级工程师每人每年必须发表一篇论文。五是倡导和谐理念。在所内提倡“忠诚于同事,同事之间谁也离不开谁”的和谐理念,做到了职工在工作中相互支持,互相配合。六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构建符合内蒙古石化所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七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以前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使用的“工程质量监督协议”改为现在使用的“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承诺”,既体现了内蒙古石化所工程监督工作由“监督”向“服务”的转变,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同时在服务承诺中增加了对内蒙古石化所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廉政建设的要求,公开了监督电话。八是拓展服务领域。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协助新建石油化工企业建立质检机构、培训人员、制定企业标准,针对不同类型企业进行石油化工相关标准宣贯工作,协助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编制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现状评价报告,协助企业进行石油化工行业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内蒙古石化所发挥自身人员和技术优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先后完成了达拉特旗化肥厂、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乌拉山化肥厂、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鄂托克旗隆达煤化有限公司、长蒙天然气输气公司等企业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全部通过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评审。

        三、努力提高产品检验质量,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内蒙古石化所具有20多年石油化工产品检验经验,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以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为基础,以产品质量检验和工程质量监督为重点的石油化工检验测试体系。检验对象涵盖有机化工产品、无机化工产品和其他化工产品,具体有化学试剂、化学气体、石油产品、化肥、农药、油漆涂料、胶粘剂、煤化工产品、天然气及其化工产品、粮食蔬菜中农药残留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1000多个项目和产品。
        内蒙古石化所可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验,市场抽查及社会各界要求的委托检验、仲裁检验、鉴定检验、验货检验、公证检验等业务;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认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这类化学品的类别有: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氢氧化钠、盐酸、次氯酸盐、液氯、碳化钙(电石)、溶解乙炔、工业用氧、工业硫酸、工业硫化钠、工业甲醇、工业合成乙醇等;是国家发改委认可的全国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质量检测机构,从事区内非国标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质量检测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认可检测范围内的石油化工产品的司法鉴定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认可的资源综合利用鉴定检验机构,承担认可检测范围内石油化工产品的鉴定检验。
        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和化学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资质认可,承担政府对内蒙古境内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先后承担了内蒙古化肥厂、吉兰泰碱厂、查干诺尔烧碱项目、长呼天然气输气项目、长蒙天然气输气项目、亿利化学工业公司年产40万吨烧碱和40万吨PVC项目、中盐化PVC项目、鄂尔多斯联合化工大化肥项目、中石化鄂尔多斯储油库项目、大唐国际多伦煤基烯烃项目、大唐国际赤峰克什克腾旗煤气化项目、内蒙古神舟硅业项目、内蒙古黄河铬盐技改项目、呼伦贝尔东能化工、伊泰煤制油等一批国家和自治区大中型重点化工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保证了被监督工程的质量。
        石化所是内蒙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家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从2007年起,配合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转入试生产阶段的审查工作,为自治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坚持小所办大事,积极申请建立国家级检验中心

        面对内蒙古大规模的天然气、煤炭及其化工产业集群,石化所顺应形势,加大了能源化工产品检测方面的投入,具备了汽油、柴油、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生物柴油、润滑油(脂)、沥青、煤焦油、洗油、煤沥青、粗苯、甲醇、碳化钙(电石)等能源化工产品的检验能力,陆续增加了煤炭、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等煤化工产品及其下游产品的检验能力。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2008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发文批复,同意依托内蒙古石化所建立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目前,筹建工作进展顺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刘卓志副主席为组长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内蒙古编办已经同意加挂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牌子,增加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内蒙古石化所已招标采购检验仪器设备近500万元。搬入新办公检验大楼后即可申请验收。该中心建成后,检验水平可居全国领先地位。检验工作将为内蒙古及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天然气化工、煤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