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两会专栏—热点

王永正出台中小企业振兴政策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永正裁缝店集团董事长王永正

全国政协委员、永正裁缝店集团董事长王永正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境况堪忧,产值明显回落,经济效益大幅下降,经营难以为继,生存面临危机,关停并转增多。这里面既有金融危机冲击的因素,也有各种国家政策方面的问题,由此导致,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越来越高,一些本来就薄利的中小企业只有关门歇业了,不少中小企业主对继续经营下去的积极性不高。但与此相反的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增长,房价飙升,使得很多本想创业的人将资金和精力投入房地产,以获得比做实体更丰厚的利润;即使现在仍在经营的中小企业主,也在盘算不如将自己的企业关掉,把资金用来炒房炒地更合算。更应加以警惕的是,很多中小企业主看到在国内经营企业得不到预期的收益,将资金转移至境外进行炒房炒矿,或开办实体,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要想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就业持续稳定,要想中小企业走出生死一线,单靠中小企业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必须要给予大力支持。为此,王永正委员建议:
        一、制订并实施有效的财税优惠政策。由于中小企业相比较而言实力弱、生产率低,政府应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在这方面,完全可以借鉴和参照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对引进外资时对外企的优惠政策,并针对实际情况出台财税优惠政策,如减免中小企业的部分税收,对新办的小企业予以一定期限的免征;对技术设备的改造,可以提高一定比例的折旧率,以减少纳税基数;对缴纳的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以抵扣税额;清理、取消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收费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体系。至今,我国还没有一部确定中小企业地位,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外国做法,制定《中小企业法》,以确定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长期发展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引导其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且在这一基本法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制定《反垄断法》,用以限制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合并和排挤,在强调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保护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从金融、财政、科教等方面保证中小企业的长远规划,为政府制定中小企业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设立专门机构。贯彻落实保护和规范中小企业的立法。参照发达国家模式成立中小企业管理局。其任务是:一是负责政府中小企业之间沟通,指导中小企业制定发展计划;二是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王永正委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激发人们创业的激情,才能充分调动现有的中小企业主投资兴业的积极性,使其能在国内稳定地、长期地把自己的企业经营下去;也只这样,才能保住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绩,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