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知识产权

刘振刚局长谈知识产权的保护

刘振刚刘振刚


        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现代社会,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既是一个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一个基本的法律规则。
        前不久,北京知识产权办公室和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举办了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来自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工商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海关、市文化执法总队6个部门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发布会。会后,本刊记者就2008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关问题采访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刘振刚局长。
        记者:您好!今年是奥运之年,北京是否会出台一些新的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规?
        刘振刚:我们正在着手制定一个意见,主要是规范并保护北京市的知识产权环境方面的法规。
        记者:您刚才提到了对于奥运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比如对源头方面的打击等等。但是我想问一下为什么现在还有一些各种各样的销售网点,他们还是存在侵权的行为。另一个问题,您刚才在会上提到的两个数据,一个数据是去年共查出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95件;另一个是整体的罚款达到100多万元。这是在哪一段时间内进行的罚款数量?对于相关的侵权案件的审核、审理方面,有没有测算过没收东西的价值是多少?
        刘振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伴随着人类发展的客观社会现象而产生的,特别是网络侵权行为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对如何认定侵权行为,中国、外国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尽管我们不喜欢它,但是它始终存在。尽管经过我们整治以后,还会出现侵权现象,执法机关不能保证侵权行为不发生,我们只是努力做到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及时给予打击和处理。这是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价值、时间问题,我们的数字全部是2007年的12月31号以前,大概数字是这样的。在那些案件处理方面,在我们的执法当中,会分散在各个部门来操作,那些数字现在我不能一一地回答你。
        记者:局长刚才提到2008年会成立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应急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请您介绍一下这个小组的情况?
        刘振刚:首先,即使没有奥运,对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的,我们都会给予管理和打击,只是奥运期间更加重视这样一个环境的建设。在今年奥运会期间,我们为什么要建立这样一个机制?第一,因为我们在工作实践当中感觉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往往表现为一个跨领域、跨区域的问题,而行政执法基本特点是严格按照区域、按照领域来各司其职的。但是,如果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特殊情况怎么办?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个应急应对的机制,特别是应对知识产权的重大案件。首先,我们有一个接受渠道,刚才工商局的同志说了,工商局有一个12315投诉电话,同时前年中央政府决定在全国设立50个综合性的有关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的中心,那就是12312,所以如果大家在迷茫、困惑、不知道该向谁投诉的情况下,只要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的事情就直接拨打12312,我们有一个接受渠道。第二,我们有一个会商机制,如果是一个综合性的案件怎么办?我们就邀请有关部门一起来协商,确定一个工作的意见。第三,就是执法机制,当我们有统一的认识以后,对问题有了清晰的判断以后,由各个执法部门各司其职采取自己应该采取的行为方式。大体上我们应急应对是这样的。我们应急应对不光是针对奥运期间奥运知识产权保护,而是针对所有有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