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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继晔:区块链监管建设正当时

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新鲜事物更应如此。正如近两年蓬勃发展的区块链,我们不仅要看到其迅猛发展背后可能隐藏的风险,更应尽快建立、完善相应的监管体系对相关行业给予引导与规范,如此才有望实现长远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导胡继晔,多年从事金融监管、数字金融领域研究工作,并在2018年领导创立中国政法大学区块链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专门开展区块链监管研究。此次,本刊特别采访胡继晔教授,请他谈一谈当下区块链发展面临的风险及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记者:当下的区块链发展中面临怎样的风险?应如何应对与规避?

胡继晔:我个人认为主要风险有几点:一是技术创新能力的风险。目前我国区块链相关技术创新尚不足以支撑广泛的应用,需要加大区块链技术创新的能力。二是规则的风险,目前我国区块链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各类变形的空气币假借区块链之名进行非法集资,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应用中存在的风险,如水土不服等等。

另外,当前数字经济的快速崛起对经济社会产生颠覆性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治理难题。在传统经济活动中尚未解决好的问题,在数字经济中被进一步放大,如网络交易类平台纠纷、投诉居高不下;信息内容类平台治理形势较为严峻,虚假广告、低俗内容屡禁不止;平台间数据争议纠纷不断,平台企业责任亟待明确,平台垄断规制面临挑战等等。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对现有规范实体经济的法律体系进行修法,对数字经济进行立法来进行规制。立法、修法中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坚持包容审慎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方式,优化治理手段,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数字经济市场环境。

记者:我国要建立专业、完善的区块链监管立法体系,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如何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

胡继晔:首先是对数权的立法。在传统法律体系中的人权、物权之外,要建立“数权”的概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已经提出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刚刚通过的《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在当今信息系统无孔不入、数字经济深刻改变人类生活的大背景下,我国应当在《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基础上,建立统一个人数据的保护路径。比如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企业、个人、单位,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收集、处理;对个人数据流转的走向进行明确界定,信息收集者、控制者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其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等。对于数据要素的立法保护、对数权的保护正当其时,社会各界应当达成数据治理的共识。

要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可以借鉴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模式,来管理、规范区块链技术人员。由于区块链对技术具有较高的要求,区块链数字金融行业不仅涉及到金融、法律风险,还涉及到技术安全风险。目前针对区块链的安全攻击、51%攻击、双花攻击、漏洞的日食攻击均有发生,进而从技术层面影响了区块链金融安全稳定。

因此,为确保设计区块链的工程师设计的底层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应借鉴“注册结构工程师”制度,如同大桥的设计者要对大桥的安全终生负责,增强其责任感,在良莠不齐的从业者中筛除那些滥竽充数者,确保区块链工程师设计出来的区块链产品具有基本的技术水准和安全标准。

同时,对区块链金融企业一定要进行实质审查,以剔除那些假借区块链之名而无区块链技术之实的企业。

记者:从当前的政策环境来看,您认为,目前区块链要实现真正的落地应用,还应解决哪些困难?

胡继晔:在数字经济和区块链发展中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际上已有的立法和修法。

2018年5月,欧盟(2018)关于个人数据信息保护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全面实施。该条例对如何保护数据隐私及技术合规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即不得以对数据当事人有害、具歧视性、意外或具误导性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

美国数字经济高地的加州(2019)通过了《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2020年正式实施。该法案旨在改变数据处理的方式,要求所有的科技公司平台都要对客户的隐私进行严格保护,平台不得出售明确要求保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2020年5月1日,日本《资金结算法》修正案和《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修正案正式生效,以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所用户资金的监管,防止欺诈、盗窃和洗钱行为的发生。

可以发现,完善数字经济、区块链监管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的共识。借鉴这些国际经验,我国应构建统一的行业标准和技术准则,设立区块链行业牌照门槛制度,促进区块链的落地。

记者:区块链发展如此迅猛,远远超过了人才培养的速度。就您了解,当前我国的教育机构在这方面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作为一位资深的教育工作者,您在区块链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胡继晔:自2018年开始,我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同事就申请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区块链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中心成立之后第一个项目就是协助国内最大的公证处——中信公证处在2019年4月19日开出了全国第一张区块链公证书。

同时,我们已经在中国政法大学开设了本科生的“区块链与科技金融”选修课,在MBA学生中开设了“数字金融及其监管”“区块链与数字金融监管”课程,后者还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研究生八门跨学科课程之一。

目前各高校大都已开始区块链相关课程的教学,也有一些高校开始招收区块链专业的学生。教育部高教司应当主导区块链相关专业的总体规划,鼓励各高校在培养方案、教学质量等方面办出特色,同时鼓励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优质的区块链培训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对区块链知识学习的强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