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两会专题/科技·创新

常兆华委员: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应侧重中小微企业

 常兆华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推动何种类型的企业进行自主创新,会直接影响到国家有限资源的配置和国家战略最终的执行结果,必须引起重视。”全国政协委员常兆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常兆华认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企业家精神与企业规模成反比,美国硅谷的经验就是很好的证明。“很多伟大的创新都产生在那些看上去既无技术力量,又无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对于实施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驱动战略,也应该多寄期望于它们身上。”

  对于如何使创新精神更好地深入到民营企业中去,使企业提高自身的创新主动性和热情,常兆华建议:第一,各种地方人才计划应继续并尽量向中小微高科技企业倾斜;第二,既然企业是创新主体,国家的一些与科技创新有关的、具有风向标作用的荣誉称号和与这些称号捆绑在一起的重大而稀缺的社会资源,也应该向中小微高科技企业倾斜,从而鼓励和引导最顶尖的人才从大学、研究院所、大国企,甚至政府部门向中小企业流动;第三,在税费及各种科研经费方面制定特定政策大力扶植科技类的中小微企业;第四,相关政府部门研究将“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进一步明确定位为“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能性。

  常兆华表示:“希望政府能够理解企业自主创新的风险和面临的各种问题,特别是生存压力。激励企业创新驱动,既要政府扶持,也要利益诱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