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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转型势在必行

时间:2015年03月09日信息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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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建设新路径

    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企业“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动员和组织企业科技人员,立足岗位讲理想、比贡献,有力促进了企业群众性技术创新,推动了企业技术革新。然而,企业“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历经28年,在新形势下,唯加速向项目化转型升级,方能开辟“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的新途径。

    第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旨在效益化。进入创新发展新阶段,企业“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急需创新升华,采取自主选题立项资助的方式,把企业群众性技术创新纳入项目化运行轨道,给企业“草根”科技专家(包括普通科技人员、新入职科技人员和基层技术工人)提供技术创新平台,服务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坚持以项目为载体组织技术攻关,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使“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升华为定向性、操作性和可控性“讲理想、比贡献”项目,成为群众性特定技术创新实践,产生可评可测的物化效应,最终能够测算出“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对企业创新与经营的贡献率。

    第二,“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利在显性化。企业“讲理想、比贡献”作为群众性的科技创新活动,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环节,覆盖到企业所有科技人员,以促进创新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生产现场为平台,用规范化的项目管理、数字化的评价体系、科学化的评比方式,创建刚性的“讲理想、比贡献”新模式,激发员工参与创新积极性,充分挖掘企业创新潜能,使企业“讲理想、比贡献”由活动宣传变成服务项目,由荣誉性贴标签转为价值性成果展示,进而“讲”得更加务实、“比”得更加具体,实现促进企业创新的服务价值,充分展示企业“讲理想、比贡献”的实际效用,提升企业“讲理想、比贡献”工作的显示度。

    第三,“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贵在系统化。企业“讲理想、比贡献”是群众性创新系统,必须按其特殊的运行规律,建立规范的“讲理想、比贡献”项目运行系统或操作体系。就是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地方科协为引导,以企业科协为主导,以企业科技工作者为主体,以“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建设为载体,建立项目遴选、申报、备案、检测、考评、激励等操作流程系统,采取选项、立项、实施和验收等项目化组织方式,组织开展“讲理想、比贡献”项目攻关活动,通过量化考评攻关项目,监测和评价“讲理想、比贡献”工作绩效,提升企业“讲理想、比贡献”绩效,使企业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取得实效,得到企业经营者的认同与支持。

    第四,“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赢在差异化。只有把软性的“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改造为刚性的“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建设,才能确立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的独特地位,才能显示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的特殊价值,才能体现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的专属性与不可替代性,有利于彰显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的独特功能,尤其能量化检测和考评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的贡献率,进而打赢科协服务企业创新的特殊战役,实现科协的特殊服务价值。

建立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运行新机制

    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运行,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规则、推进机制、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并遵循项目化运行规律,研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健全量化考核评审程序,有组织、有规范、有步骤地推进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建设。

    第一,建立项目化运行系统。企业“讲理想、比贡献”工作,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采取企业选项目、申报立项目与逐级评项目等项目化运作方式,组织开展“讲理想、比贡献”项目攻关活动,通过监测考评项目成果,评定“讲理想、比贡献”工作绩效。

    第二,确立项目化运行原则。坚持群众性原则,充分发挥广大企业科技人员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企业科技人员参加“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建设;坚持实效性原则,评选表彰“讲理想、比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均以项目为依据,把项目效益作为评价“讲理想、比贡献”成效的根本标志。

    第三,确定项目化运行标准。开展“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建设,要设定相应的检测标准,设立与之项目成果相匹配的奖项,分别授予“讲理想、比贡献”先进集体、创新团队、创新标兵和优秀组织奖。

创造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发展新价值

    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发展,是一项全新的发展理念,是一项开拓性创造,更是一项转型升级的创举,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服务价值。因此,稳步推进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建设的同时,需要努力创造“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化发展新价值,使企业“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建设更具实效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成为科协组织服务企业创新的有力抓手和有效利器。

    第一,择优表彰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对在“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优异“讲理想、比贡献”项目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中国科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联合评选表彰,对被表彰的团队、个人和组织,分别授予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先进集体、创新科技标兵和优秀组织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牌。对科技标兵、创新团队、创新标兵和优秀组织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大力宣传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基于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建设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中国科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联合表彰的同时,要通报全国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表彰的决定,组织各推荐单位和受表彰的单位,广泛开展系列推介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与知名度,积极营造项目建设氛围。还要强化项目建设成果的宣传,对优秀项目建设成果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业绩、评定职称、晋升职务和工资的依据,提高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的社会显示度。

    第三,积极举荐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注重“讲理想、比贡献”成果的深度开发与举荐,对有重大突破的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应推荐参加国家或地方科技成果奖评选。特别是获国家级优秀奖的“讲理想、比贡献”项目,中国科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要纳入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库,适时予以宣传和举荐,并争取给予省(部)级奖励待遇,努力把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提升到国家级科技奖励。

    第四,扶持激励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企业创新中涌现的优秀“讲理想、比贡献”项目,企业可按照国家有关科技奖励政策进行奖励;“讲理想、比贡献”项目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个人和组织,各地可因地制宜地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承担优质“讲理想、比贡献”项目的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可纳入公共财政支持,给予以奖代补支持。 

责编/杨芳


( 文/辽宁省科协副主席 金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