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高妍 陈硕
2010年11月01日
陈会明主任
从化学选矿到环境化学,再到化学品安全研究,机缘转折,陈会明的研究领域几度发生变化,但他始终把个人的兴趣爱好同国家的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每一步都走得坚定踏实。2002年,陈会明调到当时的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2004年该研究所同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实验所合并,组成了现在的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到检科院的前几年,陈会明遇到了诸多化学品重大安全事件,2004年的“特富龙不粘锅”事件、2005年的“PVC食品保鲜膜”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陈会明作为国家质监总局的主要应急专家和技术主持人,领导完成了相关化学物质测定和国家标准制定的工作,也在逐步摸索的过程中更深刻地了解到化学品安全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同一时期,欧洲的REACH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以白皮书的战略框架形式提出“超过1吨以上化学物质都要注册”,对化学品从源头上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思路,并在全球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而修改进入法规正式立法审议批准程序。
化学品有极大的应用范围,日用化工、服装染料、医药电子……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能够从源头上—对原料进行科学的检测与监管,将是化学品安全研究的极大进步。当时的陈会明就意识到这个研究方向很重要,在这一领域将大有可为。
从2002年至今,从风险管理政策研究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再到风险检测评估技术研究、化学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陈会明的工作触及到了这个行业的各个层面。现在的陈会明是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质检总局应对欧盟REACH法规首席专家、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国家质检总局化学品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
在将近十年时间里,陈会明努力奉献、顽强拼搏,在化学品安全研究领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不管是“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和“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毒性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等机构组织的建立,还是各项国家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抑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化学品”技术平台的成功运行,陈会明都功不可没。
但相对于现有的种种成绩,陈会明更愿意展望未来,他认为化学品安全研究领域能够去做、急需去做的东西还有很多。关于化学品风险管理的研究,“不是纯粹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是可以体现整个人类目标的载体,完全能够体现国家意志”。
化学品安全研究任重道远
据陈会明介绍,早在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就已经将化学品安全问题确定为确保21世纪全球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优先主题,“千年计划”甚至辟出单独的章节论述化学品安全相关内容。联合国GHS法规(《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的确立便是各国政府对化学品安全科学管理高度诉求的表现之一,作为一项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全球统一制度,需要各个国家的参与和履行。
陈会明在欧盟的欧洲联合研究中心总司作学术报告
2006年12月,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正式通过批准REACH法规,随后全文发布,并规定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实施。2008年5月,欧盟发布REACH法规测试方法法规,将整个化学品的测试方法作为法律确立,实属世界罕见。2008年12月,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又通过了基于联合国GHS的CLP法规(《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该法规的颁布在全球产生了巨大的联动效应,引导和推动了各个国家关于GHS法规在本国的实际应用。
CLP和REACH两部法规的确立,构成了欧洲化学品法律的完整体系。至此,包含管理机构、标准体系、法律体系在内的欧盟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完成,成为继药品和食品监管体系之后的第三大监管体系,致力于保障全人类的生态健康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该监管体系要求对化学品进行风险管理,且应该具备基于化学品毒理学数据基础上的风险评价,对化学品实施整个生命周期的预防性管理。
所谓预防性管理,就是不仅对化学物质本身的危险性进行监管,更对化学物质的使用范围进行严格的控制。陈会明介绍说,在欧洲,一种新的化学物质生产出来,进入市场之前首先要进行科学的技术分析与检测,对其在理化性质、健康毒理、环境毒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测试和评价,并把相关数据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相关部门根据数据,科学分析出这一化学物质的潜在风险,并对它的使用范围进行严格的界定。
这一监管体系的确立对我国的化学、化工及相关产品的出口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我国化学品科学管理和检测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陈会明介绍,我国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同大多数国家一样,只关注化学品本身风险性的监管,并没有对其使用范围的科学界定,如此就容易造成化学物质的违规使用甚至滥用。化学品安全管理并不仅限于化学物质爆炸、泄漏等危险特性的管理,也包括化学品对健康、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源头性管理。现代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了对生态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关注。
联合国把化学品安全作为千年目标之一,它的GHS法规将化学品分成了28大类。“我国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根据GHS制定了关于26类化学品的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新加的两项,我们的相关标准也在制定中。”而关于化学品危险性测试方法的标准,陈会明和他的团队也已经通过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毒性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全国相关技术机构做了近200项,且整个标准体系都同经合组织接轨。
可以说,在对化学品危险性的监管方面,我们国家的技术标准体系已经建立得相当完备。现在,“我们的核心问题是在法律层面,我们没有像欧盟那样建立一个统一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陈会明解释说,目前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能过于分散,不同行业的化学品安全问题归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这种管理机制有时会造成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不明确,不仅不利于化学品安全管理,在基础信息保障上也很难做到权威。
“中国应该建立化学品安全法,把相关职责确立下来,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结合中国国情,制定每一个条款,对化学品从产生到消亡的整个生命周期—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运输,甚至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完善的监管。”只有化学品安全立法,才能够有确定的部门去监督管理。
化学品安全研究在中国还是比较新的领域,可以发展的空间很大。陈会明说,相信在不远的未来,我们国家也会有自己的化学品安全法,有化学品监督管理局,有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监测体系。
接轨国际,打造中国化学品安全旗舰
陈会明所在的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于2008年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中国检科院成立。中心设有国家质检总局化学品安全重点实验室,15人的专业科研团队致力于化学品安全研究工作。陈会明介绍说,团队的工作主要涵盖化学品安全政策研究、化学品安全评估检测技术研究(含标准制定)、化学品信息平台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以化学品安全评估检测技术研究(含标准制定)为核心工作。
团队的研究内容不仅包括传统化学品安全技术检测评价,也涵盖了最新的化学品毒性评价、水生毒性和计算毒理学、新材料的毒性评价等方面。中心通过不同途径引进人才、建设团队,现在的研究能力已基本涵盖了理化分析、生态毒理、健康毒理等化学品安全核心研究领域。
在陈会明的带领下,团队成员通力协作、拼搏付出,完成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项目研究,完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8项,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等省部级科技奖励8项。
陈会明(右二)访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实验室
作为公益性研究机构,中心在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的同时,未来发展也兼顾相关国家能力建设。比如消费品中化学物质安全限量标准的制定。陈会明介绍说:“我们现在有很多的化学物质,特别是消费品中化学物质的使用是有限量标准的。比如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欧洲设定的限量标准:6种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是0.1%。为什么是0.1%而不是1%?它的毒性如何评价,数值如何确立,这是最核心的东西。我们中心的化学品安全研究就是要打造这样的能力!”“另外比如二聚氰胺,大家都说它会造成肾结石。但当时这个结论并非建立在本土实验的基础上,而是采用了美国以成年大鼠进行的相关实验结论,但事实上我们需要的数据和结论应该是用乳鼠来进行实验的。如果我们做好这一工作,就能够为国家赔偿标准的确立提供科学的实验数据。”陈会明和他的团队正朝这个方向努力,打造类似解决国家危机公关安全事件的能力,做更多能够体现国家能力的事情。
另外,中心建成的“中国化学品”技术平台,集化学品管理政策、标准、安全信息、技术为一体,属于国际先进水平的化学品技术信息平台,其中的“化学品安全数据表数据库”已被国家质检总局指定为履行联合国GHS和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仲裁、基准数据库。
陈会明还领导建立了基于经合组织的关于良好实验室规范(GLP)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了中国化学品毒性测试实验室的GLP认可的国家制度。陈会明说,他们的目标是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化学品政策研究和技术研究中心,形成系统的化学品安全标准检测方法,打造专业的化学品安全检测技术人员队伍,形成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技术、信息平台。而化学品安全信息实验室检测体系,将构成我国新化学品政策法规的技术支撑基础,承担未来中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际检测监管任务。
创新应以国家利益为先
提到创新,陈会明说,自主创新首先要符合国家目标,有利于国家产业发展,保证国家的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纯粹为创新而创新是没有意义的。
陈会明也向我们介绍了化学品安全领域现在的创新性研究方向。比如化学品安全检测会用很多动物做实验,这不仅不人道,更不符合国际社会动物福利法规的要求。因此,陈会明的团队在替代动物实验的技术和方法方面着力开展研究工作,探究通过组织、细胞或分子实验替代动物实验。
另外,环保部出台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中对化学品的进口提出新的要求:国外化学品进入中国,必须要用中国的本土生物进行生态毒理实验。因为化学品进入中国使用后,它的排放将会对中国的生物和环境产生影响,而只有以中国特有的模式生物为实验对象,才能够真正检测出其产生的影响。“这是一个很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可以更好地保护中国的环境,现在推进得很好。”
“化学品安全测试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是团队最新取得的成果,该项目从2004年1月到2009年12月历时六年分阶段完成,是一项集成性的创新项目。
该项目由“中国—欧盟化学品管理政策体系和化学品检测方法体系比较研究”、“中国化学品安全体系研究”以及“欧盟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相关标准比对研究”三个课题组成,包括科技部“重要技术标准专项”,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课题等,是一项国家宏观目标的实现。
陈会明谈到,“化学品安全测试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从我国履行联合国GHS制度和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国际大背景出发,以支撑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化学品安全检测的国家重大技术需求为出发点,主要研究了以下方面内容:联合国GHS制度和欧盟REACH法规、及其要求的化学品安全检测及信息技术;我国化学品管理政策和化学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体系;比对研究国内外化学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化学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在集成创新的基础上研发我国化学品安全检测急需的系列国家技术标准;集成相关研究成果,开发建成“中国化学品”信息管理技术支持系统。
在陈会明的领导下,项目团队对化学品安全管理政策、检测技术标准、信息保障技术等进行了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项目完成的80项化学品安全检测国家技术标准(包括理化分析、卫生毒理、生态毒理三个方面)已经发布并正式实施;完成的“中国化学品”安全技术平台和开发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定级智能系统》软件,已经开始示范推广应用;通过两项专利技术开发的化学品安全检测仪也已使用;项目完成的三部专著和十多篇研究论文对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政策的制定、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评估制度的建立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将全面促进我国化学品安全科学理论和技术水平的发展和提高,对我国的化学品安全管理理论和实践意义非凡。
这些研究成果提高了我国化学品安全检测和信息技术水平,使我国化学品安全检测和信息技术水平实现了整体性跨越式提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成果的示范应用也已经产生重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对支撑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履行联合国GHS、破除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化学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国化工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发挥了重大作用,对保护国家的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有重大战略意义。
“崇学尚德,慎思笃行,自强不息,海纳百川”,这是陈会明办公室墙上挂的一幅字。陈会明和他的团队正是用这样的胸襟和气魄,以积极严谨的科研态度、勇于拼搏的奉献精神,在中国化学品安全研究领域笃笃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