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段永利
2023年03月30日
今年两会期间,“数字经济”成为众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多位代表委员也提出,当前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价值尚未得到充分释放,建议疏通数据要素流通的堵点,攻破中小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难点,畅通全产业数字化升级链条,助力产业升级。
3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数据要素在中国的重要性愈发显著。数字经济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毫无疑问,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在于数据。数据的共享和流动可以打破企业内部的流程和组织壁垒,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通过共享数据,企业可以在生产、销售、市场营销等方面实现高效协作,提高决策速度和准确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为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方面初步搭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提出20条政策举措。明确了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初步形成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
中国政府已经将数据视为国家战略资源,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数据管理,推动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政策方面,有关于数字中国的整体规划文件也已出台。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国基本形成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等重磅内容。
在统筹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牵头研究起草“数据二十条”。2023年1月,国家发改委在《求是》杂志发表题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的文章中指出,“我们将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一系列细化制度举措,扎实推进‘数据二十条’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意在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的发展职能与安全职能分开。
国家层面以外,数字经济近年来也被写入各省的经济发展政策中,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云南、黑龙江等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通过金融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数字经济现代化产业体系。
事实上早在2017年、2018年各地就开始组建数据管理局,由于各地数据管理局的情况不同,其分管的范围也不尽相同,有的负责管理公共数据,有的则包括社会数据在内的整体数据。因此,各地数据管理局的职能、权限、组织机构都比较多元。
但是,我国数字经济还存在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等问题,突出表现在: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在操作系统、工业软件、高端芯片、基础材料等领域,技术研发和工艺制造水平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相对较慢。农业、工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还需深化,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的困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数字鸿沟亟待弥合。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数字化基础不同,发展差异明显,甚至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还需完善。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则制度体系有待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尚在建设,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还需完善,治理能力仍需持续提高。地方机构又该如何与“国家数据局”来协调并进也是接下来值得关注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剑宇积极建议设立国家级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验区,推进数据要素交换平台的市场化运营,创新数据要素“场外”交易新模式,提升数据要素流通技术能力,加快培育建设数据要素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建议,构建国家数据资源平台,汇聚认知智能大模型所需要的基础性数据,在依法合规基础上搭建数据共享使用机制,支持战略科技力量站在国家数据资源平台上加速认知大模型的研发和产业化。
数据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更好的预警和管理,同时可以为社会信任度的提升提供更可靠的依据和保障。通过数据的监管、分析和应用,可以有效地提升社会治理和社会信任度,为数字化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和健康的发展环境。
随着数字化的深入发展,公共安全和社会信任度成为数字化建设的重要问题。3月3日,互联网安全调研机构“威胁猎人”发布的《2022年数据资产泄露分析报告》显示,2022年国内累计捕获数据泄露事件超3200起,较2021年上升近一倍。2022年数据泄露行业分布中,金融、物流、电商行业占据前三位。
数据安全发展将如何推进?一直以来,在数据监管方面,国家网信办主要承担安全监管职能,《数据安全法》中明确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也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针对网络安全、数字安全事件对生产运行、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敏认为要加强基层网络安全建设,强化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与执行,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提升基于数据的治理效能。
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它正在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信通院院长余晓晖认为,目前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正处在关键窗口期,我国拥有较好的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和数字技术应用优势,需进一步加大参与全球数字治理工作力度。为此,他建议强化我国参与全球数字治理的工作统筹,加强与各方在网络与数据安全、数据跨境流动和人工智能等领域治理规则交流磋商,加大力度推动产业界参与全球数字治理工作,加强数字治理人才培养储备,提高跨境供应链数据水平。
我国数实融合仍面临一些问题亟待突破,比如,农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不敢、不会的困境。应加大政策力度促进新型实体企业创新发展,发挥新型实体企业“链主”作用,促进协同创新发展。
我们调研显示,大量中小企业数字化诉求非常明确,认为数字化对企业未来成长有极端重要作用的判断达到85%以上,但接近60%的企业认为自己的数字化刚刚起步或还没有起步。
云技术企业在数智生产、数智流通、数智营销、乡村治理、乡村生活等方面可发挥推动作用。例如,针对当前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情况,可以提升农业种植养殖、经营管理、市场销售、物流服务等各环节的数字化水平,并提升农产品品牌化、数字化、产业化“三化”水平,从而培育高质量农产品、提升单位产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受限于资源禀赋和成本压力,单个企业的数字化往往是“点”的优化,造成不同环节之间的效率、效能是不匹配,也无法转化为整体竞争优势。企业经历“上云”的基础设施数字化阶段后,下一步是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构建数字化能力,“上链”能够快速将供需“断点”互联、资源互通,进而帮助企业提升整体效率,打造竞争优势。
近年来,交通一体化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拓展推进京津冀数字贸易港建设,以此深化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一体化、高端化发展。数字贸易港与空港、陆港和海港的“四港联动”将实现对内对外双向开放驱动,并加速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在京津冀地区乃至环渤海区域便捷高效、自主有序流动。
数字京津冀首先是要推进京津冀高水平互联互通,打造开放包容的合作模式,共享发展新机会、合作新红利。更加重要的是,要进一步构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全国多个区域的数字合作机制,通过数字化创造更多利益契合点、合作增长点、共赢新亮点,推动形成区域数字合作格局。
在新的发展环境下,要充分发挥中关村引领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继续推进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建设,构建跨区域科技创新园区链,促进形成上下游联动、分工合理的数字产业带和产业集群,把京津冀打造成为基于创新资源、产业优势和实际需求的数字经济协同创新共同体。
同时,依托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和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要素在区域内自主有序流动;依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发挥北京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溢出效应,优化数字核心产业和数字产业集群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