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 杨平 刘长丹 责编宋晖
2010年09月01日
杨平,女,1966年10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法学硕士,四级高级检察官,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长丹,女,1958年12月出生,197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大学文化,四级高级检察官,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
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是科技强检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国检察系统“三位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世纪,全国检察系统已有 32个省级院、347 个地市级院和2323个县级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这里,笔者结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就创新管理制度对推进科技强检的作用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检察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在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实施检察信息化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在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值得关注和重视。
(一)认识不一致。科技强检是强调通过加强检察机关的科技进步,特别是检察信息现代化建设,为提高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是新世纪发展检察事业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决策。但是,有些人只是将信息化简单理解为“拉根网线、配台电脑”,希望借助一套电子信息系统,全面解决组织机构中的问题,忽略了信息化建设的复杂性、长期性和关联性。
(二)经费保障难。有些检察院经多方争取,基础设备和技术装备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投入经费渠道主要靠特别政策的倾斜,如临时追加财政拨款,争取上级的补助等非常渠道,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靠勒紧裤带,从“牙缝”里挤、从 “车轮”下省出的钱来实现的。一旦这些特殊倾斜政策取消,将会直接影响正常的建设进程。
(三)办案的科技含量不高。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高科技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而目前有很多地方谈到的“科技强检”,大多只是在办公设备和办案流程的框框里打转,真正应用在侦查犯罪和办理案件的高科技设备并不多,侦查技术设备的改善等方面做得不够,科技含量不高,办案大多是传统的一张纸,一支笔的原始办案方式,对于那些不断增长的智能化、隐蔽性高的犯罪案件的查处,就显得无能为力,无从下手。
(四)决策不定,权责不明。目前检察系统对负责领导信息化建设的机构模式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组织信息化建设的重任,实际上是落在了检察技术部门的肩上,但由于专职技术部门在各院大都还未成立,且其过去技术的主要职能是司法鉴定等检察鉴定性工作,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职能只是在近几年才逐渐明确。因此,检察信息化在决策层面上缺乏权威性支持,这也是信息化建设中执行难问题的根源所在。
(五)人员问题亟待解决。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严重缺乏信息技术人才。大多数的基层检察院原有的技术人员为法医、会计、痕检、摄像等传统技术型工作人员,对于信息技术这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就需要招聘专门的信息技术人才才能够顺利开展。但是,由于检察院招聘要通过公务员和国家司法考试两道门槛,所以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很难考入检察机关工作,而且由于领导重视不够,每次招聘不多的人员名额又偏重于法学专业人员,以致部分基层检察院仍没有正式的信息技术专业的公务员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兼职人员的能力水平有限,使得该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存在着很多问题。
二、创新管理制度破解科技强检难题
(一)加强领导是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关键。一是请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来院给全院干警授课,利用建成的网络现场传授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二是送干警接受培训,同时选拔有机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干警做教师,通过他们的“传、帮、带”,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以及应用软件使用。
(二)资金到位是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基层检察院要筹措充足资金,进行信息化建设,首先应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三)搞好规划,制订不同的等级和技术设备量化标准,加快建设步伐。在搞好科技强检基础工作建设的同时,上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强检工作的领导,加大支持和督促做好科技强检工作的力度。上级检察机关应根据下级院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的程度以及人员多少,做出相应规划,制订不同的等级和技术设备量化标准,以及不同的时间段, 要求各检察院对号入座,按等级、标准和时间开展工作,加快步伐。
(四)完善组织制度,科学划定权限。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信息化领导组织结构应有明确定位,即本着立足于信息化发展战略,为检察信息化提供良好的环境;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信息化发展;严格根据客观实际,深入研究解决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问题。
(五)人才开发是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具体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策,大力引进技术人才,并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发挥专业人员的技术专长,做到人尽其才,术业有专攻。另一方面要重视人才的培训,技术工作专业性强,更新快,加强对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尤为重要,同时要避免懂技术的人员不懂法律,形成信息技术在法律应用上的障碍,对其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培训,有计划地将技术人员流动到业务部门进行学习锻炼,更好地将技术与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
三、制度创新保障科技强检落到实处
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从整合电脑资源、优化网络配置等四项工作入手,扎实推进“科技强检”活动。
一是整合技术资源,配强技术力量。主管检察长组织技术部门干警研讨当前技术工作面临的难点,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新配备干警的自身特长,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整合电子设备。调配全院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电子设备,建立电子设备档案卡制度,明确电子设备的使用人,明确电子设备的所在科室和所在房间,明确电子设备的养护与维修责任人,达到物尽其用,实现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科室需要。
三是完善检察信息网络平台,夯实应用管理基础。发挥科技优势,节约办公、办案成本,运用检察三级网络,做到职能部门办公、办案文件网络打印,实现各科室最少可用一部打印机,从而减少打印机的配置,节约电脑耗材的使用。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将视频电话系统和办案区的电子设备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此类电子设备保持最佳工作状态,使用最长的服役期,达到最佳效果。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将以“保畅通、保安全、保应用”为总体工作要求,运用科技手段完善基础网络设施和基础网络服务,构建安全保密的信息化保障体系,提升同步录音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