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2010-07
天津市城市防洪的几个问题
文天津市科协副主席 王运洪 责编宋 晖
2010年07月01日

2005年王运洪(右一)在抗洪一线指挥
当前正值全球性气候变化异常、我国进入防洪抗旱主汛期的特殊时期,城市防洪面临着严峻考验,稍有疏忽,后果不堪设想。本人想就多年来主管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方面的一点实践体会,就天津市城市防洪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和建议。
天津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素有“九河下梢”之称。天津又是我国北方及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和重要的国内外贸易口岸基地,在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海河流域的诸河系汇集天津入海,而原有泄洪、排涝、防潮的能力弱,因而历史上洪水、沥涝、海潮灾害频繁发生,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又由于当地水资源匮乏、冬春缺雨少水,以及上游入境水量在近40年来又大量减少,因而枯水季节的水短缺又多次严重威胁天津,使国民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天津市是直辖市,首都的门户,是人口稠密、固定资产集中、高精尖科技集聚、国民生产和经济总量高的地区。它不仅聚集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且关系着民生、经济、投资环境和社会安定,因此,天津再也不能淹也淹不起。纵观历史教训,“河网纵横”的天津,如再有1963年那样的大洪水侵袭,天津市能承受吗?上游暴雨如注、湖洼淀库暴溢畅泄,为保北京,天津市所属郊区县镇及滨海新区(塘汉大)能确保不淹吗?
当前,天津市与我国许多有防洪任务的城市大同小异,城市防洪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城市防洪标准较低、调蓄及抵御超标准洪水能力差;防洪体系的工程措施(堤、坝、闸、涵、泵有些已老化失修、带病运行)及非工程措施(规划、预案、洪水保险)等不够完善;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基础薄弱;行洪河道违章建筑、高秆作物阻水及不合理挖沙尚存;下游河口淤积严重,尾闾不畅;地面、堤防下沉及渲泄洪水能力远达不到设计标准等等。伴随城市现代化进程,民居、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设施大量增加以及原有13个蓄滞洪区(如黄庄洼、淀北、西七里海、贾口洼、团泊洼等)多被“高新区”、“开发区”占用,其中还有支柱经济产业,且人口密集;加之多年未遇大洪水(超标准客水)而造成人们的思想麻痹(认为不会有大洪水,即使有洪水也不会淹天津)等等,无疑造成了城市防洪体系(软、硬件)及决策指挥障碍的重要隐患。
针对防洪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为应对超标准洪水,首先,要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认真、细致、详尽、切实做好防洪规划。规划除包括对洪水的响应,抵御标准、堤坝及河道行洪能力,泵站、排水设施等工程措施和水文测报、洪水预警、信息反馈、指挥决策等非工程措施,以及灾区恢复、减灾、降低风险、疫情防控等一系列后续措施外;还要建立完善的城市防洪减灾保障体系预案,有切实可行的、落实到专门、专业、专管负责人的责任制,有政府行政指挥与全民抗洪配合组织协调(人员、机构、各防抢专业队伍)等。充分发挥工程及非工程措施作用,处理好洪水风险与城市发展的交互关系,理顺上下游、左右岸、城市与周边、蓄滞灌溉与弃水排涝的关系,城市景观、旅游与工农业及人民生活用水以及当前与长远关系等等。以便针对突发的超标准暴雨洪灾,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方式,会商、协调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组织、调动预案涉及的防汛相关人员;动员、指挥预案涉及的区域单位、群众,紧张有序、处置高效地应对面临的超标准洪水灾害。
其次,在修订做好防洪规划、建立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预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响应预案(措施)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创新思维,不能按部就班、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加强和提高灾害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发布、信息反馈、会商决策、专项服务、法制建设、灾害保险、科普宣传等。

广西梧州超百年一遇的洪水
第三,要遵循建设和谐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政府之间的和谐)的主导思想,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存在的“八多八少”问题。
一是改造自然多,适应和顺应自然少。恩格斯说过,“当人们欢呼改造大自然胜利的时候,要防止大自然对我们的惩罚。”我们改造自然讲得多,而适应自然的例如抗旱作物和抗涝作物的研究就比较少。
二是强调与大自然的斗争多,约束人类自身的活动少。应提倡和谐相处,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人与水要和谐相处。例如天津,现在很多洼淀、蓄滞洪区都被占用了,有的用于建高新区、开发区,建第三产业,工业和人口密集。洪水来了怎么办?要给洪水以出路。因此约束人类自身很重要。国外许多发达国家都立法禁止任意整治自然,包括大兴阻水工程等。
三是防汛抗洪研究多,利用洪水研究少。洪水怎么利用值得很好地研究,很多地方洪水来了就放掉,行洪弃水。例如天津地下水位逐年下降,过去一两米深就能打出水,现在两三米深也看不到水。地下水位下降,极易引起地面不均匀沉陷,如果能利用洪水做补充,不是直接将汛期洪水放到海里,而是进行深井回灌等补充地下水,就可受益匪浅。
四是轰轰烈烈工程建设多,扎扎实实搞好管理少。不能只认为工程建设是万能的,只有工程才能抗洪;管理方面相应跟不上,工程也会很快垮掉。
五是破坏性治理多,生态、环境意识少。森林、植被破坏多,我在几次的全国专门会议上讲过这个问题。西方许多国家都立法,工程建完之后,如果对生态造成破坏,则必须要恢复原状;工程如果对环境造成破坏也会被责令停工。这方面我们考虑得比较少,应学习发达国家的做法。
六是工程措施实施多,非工程措施研究少。只注重砖、瓦、灰、砂、石工程实施,而信息、软系统建设等非工程措施做得少。然而洪水的信息采集、处理,洪水预报,防汛指挥,决策反馈以及计算机网络、数据库、通信系统等等非工程措施,往往投入少、效果大。
七是短期行为多,长远规划、立法少。现在我国很多水利工程急于上马,但中长期的规划,特别是城市防洪究竟还有哪些长远问题研究得少。例如像天津这样的大都市的备用水源问题等,都值得很深入地研究。一旦水源发生点源、非点源污染或遭洪水、人为、事故等带来的破坏,要有应急备用的足够的水源,如日本、欧洲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
八是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多,应用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少。尤其在水工、治河、泥沙、防洪减灾等方面,要有创意,要用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去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
另外,从我们国家“水患”来讲,大致归为五个方面,即“水多、水少、水脏、水混、水用”。这五个方面天津市都能占上。“水多”就是突发性洪涝灾害,来了洪水就要放掉;“水少”就是功能性干旱缺水,洪水放掉前后忙于抗旱,每年大量资金用于防汛抗旱;“水脏”就是普遍性环境污染,天津有些地域、有些时期饮用水远达不到国家二类饮用水标准,水的生态保护问题同样是个大问题;“水混”就是局部性水土流失,从另一个角度讲也就是非常重要的泥沙问题,上游水土保持差,混水夹沙造成下游河段、河口严重淤积;“水用”就是综合性水资源利用,我们何时把水保存下来,何时弃水,怎样合理利用水资源都需要认真地通盘考虑。我去过40多个国家,参观、考察过诸多防洪、防潮、水利工程且与许多国家合作工作过,感触很深。许多发达国家,尤其是北欧的芬兰、丹麦、瑞典等国,其对水利工程上马考虑得非常细,重点是考虑环境、生态因素。我们在水的应用研究方面,对水的战略性研究要加大,要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对国内外、市内外的情况进行综合对比分析,研究出对策,这样才能管好、治好、用好水。

广西梧州市城市受灾情况
政府有关部门和水务部门在城市防洪中应是主导、主责部门,除组织、协调各防汛相关部门按“三统一”原则及时修订预案并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外,还要与社会各界相关部门一起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普及抗灾救灾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防灾、抗灾、救灾意识,使之掌握水文、气象灾害的特点、预警信号及防范常识,增强公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特别要强化针对自然灾害多发区域群众的上述科普教育及自救知识普及。如日本,从小孩子教育入手,对地震、洪涝、火灾、风暴潮、海啸等自然灾害都有防范应急预案教育,并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范、公众参与意识,会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面对无论是地震、洪水还是疫情、地质灾害等的发生,都能从容面对,有条不紊、忙而不乱,从而有力有效地抢险救灾,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俗话讲,“大旱必有大涝、大涝必有大疫。”要想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就必须未雨绸缪。上汛伊始,担负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各有关部门应积极、迅速行动起来,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克服麻痹思想,抗旱防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早动员、早准备、早落实;遵循“有灾无灾按有灾准备,大灾小灾按大灾防范”,遵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按防洪预案做好四落实(组织、工程、方案、队伍)、五到位(领导、责任、任务、措施、物资),突出抓好重点地域、地区、区县乡镇和薄弱环节的防范,切实做好值班(领导、专业及专项)、巡查,“大汛不过、检查不止”,尤其各项具体预案及应急措施要逐一演练,做到胸中有数,锻炼队伍、查找漏洞、发现问题、修订预案,把防大涝、渡大汛、抗大疫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