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5日,因被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而承载多重内涵。
这一天,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为主题的2026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举行,基层代表、地方代表、国际组织代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故事、建设经验、国际意义进行分享交流,并集中展示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做法和成效;同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这背后,是顶层设计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的快速跃进,更有一系列文件、制度的保驾护航,以及各地为改善环境质量锲而不舍的生态实践。
顶层设计:从“能耗双控”迈向“碳排放双控”
“十四五”时期,我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顺利完成,但节能降碳形势依然严峻,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在此期间,“能耗双控”政策聚焦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重管控,注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改造进程;另一方面,部分能效水平较高的产能则面临用能空间受限的问题,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2012年以来,我国以年均3.3%的能耗增速支撑了年均6.1%的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深刻表明节能降碳不是简单做‘减法’,而是以更低资源消耗支撑更高质量增长。”国家节能降碳中心主任刘琼表示,我国人均电力消费量仅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56%,下一阶段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同时,我国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依然偏高,能源安全保障承受较大压力,需要通过推进节能降碳工作,从根本上筑牢国家能源安全的基石。
2026年,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政策导向开始由“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即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降低3.8%左右”,并表示这一目标是“综合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和国家能源安全等多种需要,有利于有序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中国节能协会副秘书长兼碳中和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军涛认为,相对于“能耗双控”而言,“碳排放双控”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更加精准地聚焦于温室气体排放本身,减少对清洁能源发展的限制,为光伏、风电等绿电产业发展松绑。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行业能够更聚焦低碳转型本质,激励企业优化能源结构,但也存在企业需要开展完善碳核算、投入低碳技术、应对碳价等新挑战。
此外,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有助于在精准控制碳排放的同时,为高效产能释放更大发展空间,实现在降碳过程中提升经济总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因此,应加快构建精准可信的碳数据治理体系,健全区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推动碳排放因子的本地化应用,为政策转型提供扎实的数据支撑。
“随着清洁能源的发展,我国能源结构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风能、太阳能等绿色电力逐年增长。政策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能够为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与并网消纳 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张军涛说,“在新的核算体系下,非化石能源消费不再受能耗总量指标的刚性约束,有助于从制度层面理顺能源结构优化的逻辑,为低碳技术的发展和能源体系的深度脱碳释放出更大政策空间。”
系统部署: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决胜阶段。202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对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提出了新要求。
产业方面,以持续降低对能源的依赖为落脚点,强化节能降碳激励约束和标准提升引领。在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广节能低碳、清洁生产技术装备,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降碳服务的同时,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打造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培育有利于节能降碳的新产业、新业态。
能源方面,在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新增用煤、用油需求管理,推进存量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用煤设备清洁替代,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的同时,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创新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业态。
《意见》系统部署了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节能降碳与产业规划、产能调控等政策衔接协同,强化节能降碳激励约束和标准提升引领,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通过严格节能降碳审查评价、加强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强化节能降碳全流程监管等措施,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标识体系、强化政策支撑、加强技术创新应用、提升基础工作能力,强化节能降碳工作支撑保障;通过实施全民行动、强化国际合作,动员全社会参与和践行节能降碳。
“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大,一直是节能降碳工作的重点。”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主任张英健举例,工业领域能源消费量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2/3,碳排放量约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70%,部分工业行业仍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存在巨大节能降碳改造空间。此外,交通领域公路货运占比较高,化石能源消耗总量依然较大,大量老旧车船需要加快更新升级,交通运输结构、用能结构亟待优化。
为此,《意见》对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实施路径提出明确要求,以此加快能源消费绿色替代,有效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推动相关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工业领域,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建筑领域,严格新建建筑能效管理、优化建筑节能降碳设计,有序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数字基础设施领域,加强算力基础设施项目评估论证和源头把关;交通领域,建设零碳运输走廊、推广节能低碳运输工具、支持清洁低碳燃料掺混替代。
对广大企业而言,碳治理已从理念倡导全面进入量化考核与刚性约束阶段。
精准施策:推动工业“能效碳效协同治理”
《意见》为全国工业节能降碳划定顶层行动准则,《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则搭建起量化的考核体系。
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列出的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五项控制指标中,任意一项不达标,即判定被考核的省级党委和政府考核结果不合格,相当于“一票否决”;此外,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九项支撑指标,如果三项及以上不达标同样判定考核不合格。
使用绿色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企业在核算中不再计入碳排放考核,这意味着绿电的经济价值将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碳数据治理能力正从“加分项”升级为“生存技能”。舍弗勒集团中国区可持续发展战略部负责人张菊英认为,考核办法落地后,企业碳数据治理能力、全生命周期减碳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从2026年起,所有被纳入碳排放监管的企业,都应当建立覆盖生产全流程的碳数据管理体系。
实际上,在碳达峰收官期的最后五年,企业要做的远不止被动合规。建立碳数据管理能力、优化能源结构、布局绿电直供、参与碳市场交易、对接绿色融资,都将从“附加成本”转变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来源。经过遴选的能效、碳效先进企业,也将成为行业指标校准、相关企业节能降碳考核的重要参考。
2026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工业节能降碳从“单一能效管控”迈向“能效碳效协同治理”的新阶段。
当前,建材行业已率先实现碳达峰,正向着碳中和新征程迈进。《通知》将成为建材企业对标行业先进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实现“碳排放双控”的重要推动力量。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科技发展部主任罗宁认为,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是建材行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领跑者指标将为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评价及标准制修订等提供重要参考,引导建材行业进一步聚焦节能降碳量更为显著的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发、中试及规模化应用,加速全流程节能降碳改造,全面提升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能效、碳效标杆的树立将在建材行业形成节能降碳‘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罗宁认为,建材行业细分领域多、工艺差异大,以行业标杆为牵引,输出一批高标准、可复制、能推广的节能降碳方案,能够有力推动水泥、玻璃、陶瓷等子行业的分类对标、分步改造,持续提升行业能效碳效水平。
向绿而行:实现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攻坚期,必须锚定目标、乘势而上。
2026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17%的碳排放强度降幅、25%的非化石能源占比、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和500个左右零碳工厂等数字背后,是一场覆盖能源、产业、交通、建筑全领域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不仅关乎碳达峰目标的实现,更关乎未来五年的发展空间与竞争位势。
《行动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加快提升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清洁替代,持续优化油气消费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开展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建设,推进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发挥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作用;深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建筑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加快交通运输领域低碳转型,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支撑保障,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加强资金支持,完善价格政策,健全市场化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压实地方责任,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深化绿色低碳国际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教授李岩认为,《行动方案》部署的时间节点也是我国兑现2030年前碳达峰国际承诺的收官节点,具备极强的战略意义与时代价值。在能源供给 端,针对现有能源体系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新能源开发、转化、消纳与调配的综合能力,持续完善绿色低碳新型能源体系;在能源消费端,紧扣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高耗能、高碳排放领域,出台突破性转型举措,覆盖重点行业、场景与配套体系,实现供给侧与消费侧双向协同降碳。
《行动方案》强调,将绿色低碳导向融入国民经济循环各领域各环节。也就是说,不同于以往聚焦单一生产企业、单一生产工序的节能减排改造,绿色低碳转型需贯穿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回收的全过程。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在产品设计阶段融入绿色低碳理念,是实现全链条减碳的关键抓手。同时,日常生活中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等细微低碳行为,也是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民生举措。
北京大学经济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季曦认为,《行动方案》提出培育更多绿色经济增长点,体现了将“双碳”战略作为高质量发展牵引的政策意图,减排不是目的,通过 绿色转型重塑经济竞争力才是深层考量。从国际形势看,全球气候治理进入兑现承诺阶段,随着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压力增大,《行动方案》向国际社会传递出中国 按计划推进碳达峰的明确信号,具有重要的战略信用价值。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建设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和500个左右零碳工厂,并配套出台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是零碳园区建设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获得明确的目标和量化要求。此外,《行动方案》强调以绿制绿,引导新建项目优先向零碳园区集聚,形成绿色产业集群效应,而非简单依靠购买碳信用“漂绿”,这种“严入口、开出口”的政策设计,有助于避免零碳概念的泛化。
对于能源转型,《行动方案》提出“近中期并重”的务实路径,在积极推进非化石能源的同时稳步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并强调统筹保障能源安全。“这延续了先立后破 的政策定力,不是简单压减煤电,而是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清洁替代。”季曦说,“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布局,则为新能源消纳提供了多元出口。”
“《行动方案》将对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公众生活等多个层面产生影响。”季曦认为,从经济发展来看,绿色经济新增长点将加速形成,绿色金融的体系化支持将为绿色项 目提供更充裕的资金保障;从产业转型来看,《行动方案》将推动企业由“被动改造”转向“主动升级”,使企业有了主动优化供应链、获取绿色溢价的经济动机;从公众生活来看,随着零碳运输走廊建设、新能源汽车普及,以及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持续推进,低碳发展将进一步融入居民日常生活,绿色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的建立,将使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获得更透明的环境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则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 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其中,钢铁、电解铝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约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约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约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约2亿吨以上。
在重庆,11家企业在全国节能宣传周主场活动上联合发布“十五五”节能降碳改造承诺,带动重点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在上海,节能宣传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专题宣传活 动用实实在在的数据,为“节能新起点低碳向未来”写下生动注脚——截至2025年底,上海市纳入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较五年前分别下降5.47%、9.27%和12.16%,这份成绩单是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生动体现。
随着顶层设计的落地,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在各地宣介推广,以及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的实践,绿色低碳理念已深植人心,为加快建设生态之城、美丽乡村、低碳企业贡献“绿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