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学术交流

企业技术创新需要政府支持和激励机制

 


    企业技术创新需要政府支持和激励机制

                                                                                                                       文/淮南科技局  叶晓煌
                                                                                                                             淮南师范学院  叶雪洁


        摘要: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特殊激励机制和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对安徽省企业技术创新的一项调查也显示,激励机制和政策环境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将企业技术创新归结为三大动力源泉:激励机制、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政策支持体系。论文围绕三大动力机制剖析了其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从市场、制度和人才三个方面提出了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的构建。
        关键词: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
        企业进行创新活动应该是市场行为,但技术创新活动本身又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因而需要特殊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支持。良好的激励机制与政策支持构成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外部环境,它有助于促进创新成果迅速实现其市场价值,培育高科技型企业,营造良好的风险投资环境,帮助企业提升其技术创新能力等等,因而会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企业技术创新的三大动力源泉

图1: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        对于企业技术创新而言,不能就技术创新来谈技术创新,而应该从技术创新体系的高度来分析。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是根据系统原理和方法,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的,把与技术创新活动有联系的各部门、各环节、各影响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责权分明、相互促进、协调统一的有效运行机制。技术创新体系作为一个系统存在,在国内或者区域内是一个整体,不应存在行业、部门、地方等行政分割与封闭。
        就企业而言,要想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就必须有明确的产权制度、良好的市场机制、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从政府方面看,就是要建立有效的宏观制度安排,来规范、引导、扶植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因此,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来自于技术创新激励体系、技术创新政策支持体系和技术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见图1)。这三大体系实际上又构成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源泉。

二、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政策支持

        2006年,安徽省经济委员会技术创新推广站组织对安徽省14个地市346家企业进行了企业技术创新情况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政策环境对于企业技术创新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被问及“何种政策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更重要”(可多项选择)时,有151家企业选择“面向技术开发提供优惠贷款政策”,占企业总数的45.9%;117家企业选择“面向成果产业化提供优惠贷款政策”,占35.56%;59家企业选择“鼓励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优惠政策”,占17.93%;42家企业选择“技术开发经费加大抵免税政策”,占12.77%;38家企业选择“面向企业科技人员的奖励政策”,占11.55%;31家企业选择“鼓励风险投资的政策”,占9.42%;27家企业选择“产业政策与产业技术政策”,占8.20%。在被问及“最迫切希望政府提供哪些扶持、服务”时,企业的选择依次为“资助专利技术实施”(173家)、“文献检索信息”(102家)、“资助专利申请费用”(97家)、“对外纠纷预警和应对”(41家)。可见,产权保护也是制约企业技术创新的最主要因素,鼓励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对于创新起到积极影响,产业政策的指导作用也会得到企业的认同。而政府计划、政府采购、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并未对企业创新有重大影响,这也说明政府部门、科研部门应在企业技术创新中进一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目前,就地域经济发展的现状看,我国市场发育还不完善,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尤其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是十分必要的。即便是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仍是不可缺少的,甚至是至关重要的。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的构建必须突出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诱发效应。从完善政策、制度体系的角度,政府应立足于宏观视角,用非市场的方法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环境,以消除企业技术创新的各种不确定性,加快科技成果从潜在生产力到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以及国外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经验,我们构建了如图2的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


                                                                 2 :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

        (一)财政、税收政策
        结合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实践以及国外的成功经验,政府财政部门通过鼓励设立专项基金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方式,由对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的一般支持,改变为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对科研创新计划要实行课题制,大力推行项目招标、投标和中介评估制度等,为自主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 基础科学领域投入政策
        按照现代国家功能的诠释,所谓政府的经济功能,其实质就是要在先导产业投资,创造有利于民间创新型资本进入的充分条件。事实已经表明,一个国家在基础科学领域的实力和地位,是决定其是否具备在研究与开发中拥有多少自主产权内容,并实现技术领先的关键。因此必须创新管理制度,逐渐加大对重要基础研究的政府投入支持,为广大中小企业的持续创新和企业的研究与发展创造广泛的发展基础。在这方面政府务必着眼于长远,绝不吝惜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有直接效益的大额投入。这些政府公共投资所形成的“公共物品”,它能够为社会提供的“搭便车”效应越是显著,也就越是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信用担保政策
        规范企业技术创新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中的政府行为,促成担保机构不断研究和改进风险分散的有效手段,在业务开展中积极加强与保险机构的联系,鼓励保险机构积极介入,完善风险规避制度,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稳定、可靠、持久的资金支持及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经济环境。而技术创新信用担保基金主要解决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担保难问题,可操作性强,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
        (四)政府采购政策
        一般认为,政府是最大的信息创制者、采集者、使用者和发布者。建立促进技术创新的公共采购制度,意味着一个稳定可靠的技术需求市场的存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方面的不确定性就会大幅度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方面稳定的预期就会促使中小创新企业愿意承担更多的技术开发方面的不确定性,强化了企业与大学和研究开发机构建立一种密切合作、共同开发的机构的意愿。因此,政府应规范公共采购法行为,以制度规范的形式设定采购程序,既体现公开、公平,又体现国家宏观政策导向。
        (五)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与国外中小企业相比,我国中小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热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中小企业受自身财力、人力的限制,无法很好地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往往是新技术、新发明刚刚被推出,就会被大量仿制,使创新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理论上,专利系统应给予中小企业以特殊的照顾,但在实践中,系统自身的问题,尤其是它的复杂性和保护中小企业免于被大企业侵犯的难度,降低了它对于中小企业的价值。所以,我国应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为中小企业提供特殊支持,同时,我国还应该引进国际上技术管理惯例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共享、技术交易法规。规范个人、企业、科研院所与国内外机构的技术交易行为,使技术交易活动在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平环境中进行。

三、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构建

        (一)市场激励
        市场在激励技术创新方面具有自我组织能力,市场竞争有利于企业改进技术。但技术创新的产出,是一种既有公共产品性质又有私人产品性质的产品,知识溢出效果明显,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创新风险和收益往往不对称,因而依靠市场力量无法激励技术创新的动力。对中小企业而言,常常只能从事单一技术的开发活动,一旦一种技术开发失败,则意味着整个开发的失败,甚至可能危及企业生存,如果开发成功,也需要承受比大企业更多的市场与技术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市场也不能创造有利于创新的外部环境,如知识产权的保护。
        (二)制度激励
        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对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要保证其体系的有效运行,同样必须构建完善的制度基础。从构建制度环境层面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应解决三方面问题:就企业而言,要想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就必须有明确的产权制度、良好的市场机制;从政府方面看,就是要建立有效的宏观制度安排,来规范、引导、扶植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根据技术创新的运作实践,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知识产权保护欠缺,要增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必须根据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强化和完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构建。有鉴于此,作者认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中小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制度基础。企业应当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企业又是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的产物,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基础保证,企业就不一定能够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这些制度基础包括企业内部的产权制度、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同时还包括企业外部的市场制度,主要是指市场规则、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制度,以保证企业技术创新在市场开拓方面的有效性。
        其二,政府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引导和扶持的宏观制度安排。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政府的宏观制度安排可以产生诱发效应,促使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进行。政府宏观制度安排不仅要包括财政税收、基础实施、公共采购等直接对象性制度,还应包括信用担保、信息服务、指标评价、风险防范、产学研结合等间接影响制度,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安排体系。
        其三,保护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制度安排。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一种法治经济,经济越发达对法律的依赖程度就会越高。所以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有法律基础作保证。构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法律基础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在市场制度和法律环境上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备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法律法规体系。
        (三)人才激励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把培养、输送专业人才作为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服务内容,组织引导各类中小培训机构,针对中小企业的人才需求,开发培训教材,提供更加灵活的培训服务。鼓励技术服务机构建成技术服务专家库,组织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离退休技术人员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诊断服务。鼓励科研人员以自主知识产权、产研成果等资本或股本参与企业投资和收益分配;鼓励科研人员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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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齐尚

作者简介:

叶晓煌,男,1964年生,1987年毕业于安徽理工大学,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创新环境与实践。
叶雪洁,女,1989年生,淮南师范学院外语系。主要研究方向为高校创新人才培养与对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