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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德育课程中应增设法律知识

时间:2015年03月12日信息来源:本刊原创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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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易建强,今年两会期间,共带来两份提案,其中一份就是《关于在中小学德育课程中增加法律知识的建议》。3月8日,记者在北京会议中心对易建强研究员进行了采访。

    易建强表示,我国的法制教育体系并不健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在中小学中开设德育课,侧重于学生的思想德育教育,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少之又少。目前,30多岁以上的成年人中,除法律专业毕业生外,绝大部分都没有学习过法律知识,更没有掌握系统性的法律知识。因为现有的《德育》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教材主要以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为主,涉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内容很少,更谈不上系统性和全面性,仅仅这些法律知识并不足以让学生们清楚明白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

    对此,易建强认为,要想让法律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除了加强对成年人的普法教育之外,更要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注重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法律的意识、观念、思维根植于青少年思想中。同时,易建强还指出,如果不能单独增设《法律基础知识》课程,那就在中小学的《德育》(甚至在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大幅度增加有针对性的系统性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除了宪法基本知识之外,还应当包含与其年龄相符的、并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 本刊记者/任晏黎 王圣媛 张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