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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新会委员加强国家科技立项指南制定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

时间:2014年03月1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邢新会委员:加强国家科技立项指南制定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


  党的十八大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邢新会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他就“国家科技立项指南制定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方面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邢新会委员首先对目前我国科技发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概括,“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投入的增加,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水平不断上升,科技发展形势催人奋进,同时制约科技创新的因素仍然很多,有很多体制机制性的问题很不乐观。”邢新会委员指出,造成该现状有许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落后的科技体制无法满足社会对科技创新的需求。科技管理体制影响科研文化,进而影响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创新自律性和活力。因此,他提出,“公平、公正、公开的科研管理体制及其制度化对于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邢新会委员同时指出,我国目前的科技立项指南制定过程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项目指南缺乏系统科学的论证,人为干预性大,过程透明度低,缺乏公平性和公正性。其二,科技立项指南制定过程缺乏制度化保障,责任体系不明确,高水平项目难以立项。
  
邢新会委员认为,“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立项指南制定过程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势在必行。”他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和完善科技立项指南的制定。
  
第一,从国家层面,把立项指南的制定列为高水平科技立项的重要环节来抓。把科技立项指南的制定过程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从国家层面出台《科技立项指南制定规范》,为科技项目指南的出台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二,建立具有中立性和权威性的科技立项指南制定专家委员会。从已退休的高水平知名专家、国外知名华人专家、人大政协里的专家学者中挑选中立、公正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履行科技立项指南的制定、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任务。科技管理部门主要的职能放在管理规则的制定上,为专家委员会服务。在项目指南制定过程中,广泛汇聚社会、产业、科研人员的需求和建议,进行科学的论证,从根本上保证项目指南制定过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三,建立科技立项指南制定过程的社会监督体系。对于拟确定的科技立项项目指南,在进行项目立项申请前,应及时、有计划地向科技工作者、行业协会、社会媒体公布相关信息,并接受政协和人大相关专委会及委员代表的监督,建立实时的社会监督体系及修正完善制度,保证科技立项指南的前沿性和必要性。
  
邢新会委员最后指出,国家科技立项指南制定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有效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发挥广大科技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该举措的成功实施必将对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沿着科学的轨道又好又快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本刊记者/刘红伟 郝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