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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迎霞委员标本兼治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时间:2012年03月06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全国工商联进行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超1100万户,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我国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完成了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纳税额占国家税收总额的一半左右。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并非中国独有,几乎是个世界性难题。根据银监会测算,目前我国大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企业为20%。
  表面看,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原因是缺乏融资渠道、利率高和缺乏担保等问题,特别是没有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小型金融机构。但经过我们调研发现,问题并不是简单成立一些小型金融机构就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根本原因在于自身经营状况不佳、回报低,风险大,吸引不到包括信贷资金在内的资本青睐。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1、转变缰化观念,细化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中央政府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足够重视,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举措更加系统而且更具针对性。一些地方政府应该改变“重大型、轻小微”的传统观念,真正为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当务之急是细化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像帮助国有企业那样扶持中小微企业,像招商引资那样长线贯彻各项政策,彻底让中小微企业感觉到温暖,重拾信心。
  2、建立“政企银”沟通联系机制,搭建“银企”融资桥梁。中小企业融资难现已成为银行业、政府部门及企业共同关注的问题,是较为普遍的社会形象。政府部门应充分利用其公信力,落实专门部门组织银、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沟通,有力促进互动。金融机构应及时向掌握企业情况的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有融资意向、符合政府投资进度条件及银行信贷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主动介入,给予他们信贷支持。政府相关部门也可直接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标准的中小企业,协助金融机构通过优化调查、答复、审批和发放程序,完善服务中小企业的信贷机制,架设“银企”长期合作的桥梁。
  3、税收“一减到底”,引导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目前,国家对中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政策设定了时限,有效期只到2015年。在一些国家,对微小企业实行减税政策是普遍的政策措施,不存在所谓时间限制。要通过税收政策改革调整,引导小微企业加强技术和经营管理创新,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建议根据产业政策的方向,对新兴战略性产业、服务业等国家鼓励的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实行结构性的所得税减免政策,在国家财政收入连创新高的背景下一减到底,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赋税成本压力。
  4、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支持涉及中小微企业订单的项目融资。当前地方政府很多投资项目,所能拉动的经济增长以及增加小微企业订单方面具有相当大的潜力。应适当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以地方政府债券替代地方投融资平台的部分债务,优先为地方政府过去两年举债建设的有利于增加中小微企业订单的在建项目提供低成本的后续融资,确保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益。
  5、加强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资本的投入,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化监管,不受总量控制。小微企业融资难,难就难在其信用风险较大,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意愿较弱,利率较高。加强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可以有效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这也是各国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普遍做法。同时建议为各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设定一定的规模,不受贷款规模总量控制,实行有区别的监管措施。
  6、引导投资基金进入小微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升级转型。出于避险的考虑,我国的各类投资基金,更多地倾向于投资上市前成熟企业的股权投资,忽视初创期中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这使得最需要资本金支持的初创期企业难以得到创业投资的支持,建议创新机制,引导投资基金进入初创时期的小微企业;中央财政安排的5年15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要尽快确定重点方向,明确运作细则,从近期看要依据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从长远看则应重点支持中小徽企业转型升级。

( 责编/本刊记者邵慧力 吴浪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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