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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福委员:自动驾驶汽车将成新潮 应加快自动驾驶立法

时间:2016年03月0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出席两会期间,带来了“加快自动驾驶立法”等两个提案。他表示,自动驾驶对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提前判定可能发生的问题,尽早进行立法的预案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李书福认为,从国际经验的角度看,自动驾驶方面的立法已经成为新的国际关注点。自动驾驶汽车未来将成为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在个人、交通和社会方面都有巨大的社会价值。这一点,无论是在欧洲、美国,还是日本及中国等地区的行业及政府间都已形成共识。目前沃尔沃、特斯拉、奔驰具有半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已经上路。业界预期在未来10年之内越来越多的半自动驾驶或高度自动驾驶汽车会推向市场。

但是,目前各国及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试验及随后的大规模推广还存在着各种障碍。比如,目前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正在从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引导制定适应自动驾驶的相关法律法规,计划取消一些业已陈旧的汽车安全法规。日本也提出要在2020年之前实现自动驾驶汽车方面的立法,而且还将自动驾驶作为今年9月七国集团交通部长会议的议题。

李书福认为,从国内发展的角度看,中国情况具有自身的复杂性和独特性。虽然国际上的标准能够提供很大的借鉴意义,但也需要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尤其需要考虑中国路况的复杂程度,包括道路设施、路面车辆类型、行人、信号措施、汽车社会化发展的初始阶段等。

    一项立法或行业法规的修改需要一定的周期。尽早开始对自动驾驶立法的考虑,有助于树立中国自动驾驶行业规范,最大化促进相关产业在“中国制造2025”大战略中实现国际舞台上的弯道超车。

  具体到自动驾驶立法的内容和制定,李书福认为,要考虑以下几方面:一是研究分析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识别并着手修改阻碍自动驾驶发展的相关条款。比如公安部负责驾驶员驾驶行为的相关法规,工信部负责车辆安全,涉及车辆安全强制认证要求,质检总局负责的产品召回中关于产品安全的要求,自动驾驶模式下发生事故所涉及的民事责任归属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

  二是作为一项新的技术,自动驾驶的最终推广一定离不开用户的广泛接受。政府要引导汽车厂家或零部件供应商以及大学科研机构重视用户体验。

  三是自动驾驶对解决大中型及特大城市的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能够取得更为显著的社会效应。比如,在国外,大规模的瑞典DRIVEME自动驾驶试验项目就是在哥德堡市民上下班道路上开展。为确保自动驾驶的试验示范对实际工作具有更好的指导研究意义,经过仔细验证后可以大胆考虑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的最佳适用环境,比如在北京的五环六环等地段展开,并推动自动驾驶试点区域的建设。

  四是自动驾驶的发展要求全面考虑立法的相关产业政策。要综合考虑如何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技术路线、行业标准、安全规范、交通执法、保险责任等各个层面。也要考虑城市规划方面的立法,包括基础设施改造、智能交通规划、智慧城市的规划等。

 

( ( 王圣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