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芹代表:关注慈善法的制定和审议
高明芹,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作为一名法律界的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始终牢记人民重托,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她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并提出了多项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议案建议;她积极参加代表活动,深入基层广泛调研,了解基层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多次提出民生、“三农”方面的议案建议。
此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她非常关注慈善法(草案)的制定和审议。
慈善法是中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它将系统规定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包括慈善概念、慈善机构、慈善政策等。作为我国开门立法的典范,慈善法(草案)的审议,是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
高明芹指出,中国是一个有扶贫济困传统的民族,快速发展的慈善事业非常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她认为,慈善法的出台,将打破原来官办的慈善组织垄断中国慈善市场的局面,这是一大进步。
高明芹同样指出,草案中还有一些需要继续完善之处。比如没有对慈善直接定义,只将“慈善活动”界定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非盈利活动”;慈善与公益的概念没有分别界定;个人求助不应在慈善法的调整范围之内等等。
她希望大会能够对代表审议提出的一些具体条文进行完善,并在慈善法出台后,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使慈善法更具有可操作性,成为一部真正的“活法”。
作为一位从业24年的律师,高明芹一直非常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问题,特别是对困难职工和妇女儿童格外关注,多年来做了很多为民维权的个案,通过法律途径为无数弱势人员赢回了应当享有的权利。
正因如此,高明芹成为了弱势群体代言人,在2007年作为唯一的女律师被评为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后又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而她所在的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也被评为了“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全国敬老爱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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