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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学光委员:切实落实和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

时间:2016年03月10日信息来源:本刊原创 字体:

“办学自主权的缺失,致使职业院校不能灵敏地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办学思路,办学活力受到压制。依法保障和扩大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职业院校办学积极性、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必要条件,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国政协委员庞学光表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了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的政策推动与支持力度。然而,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方面总体看来还很不理想。一方面,不少职业院校仍然习惯于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直接行政管理下发展;另一方面,全国各地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机构,仍然习惯性地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干预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动。

如何切实扩大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庞学光建议:

一、健全保护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立法的方式来明确政府与职业院校的责任范围与权力界限,不仅是政府管理职业教育的有效手段,而且也是扩大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的制度保障。

二、实施高校依法自主办学负面清单管理。政府以制定负面清单的方式确定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的内容,也是对政府的权力边界的框定。同时,还要做好规划、引导工作,加强过程性监督,防止职业院校自主办学权的滥用。

三、建立教育中介组织以监督政府的管理行为和职业院校的办学行为。教育中介组织在监督政府的管理行为和职业院校的办学行为、协调政府与职业院校的关系、减少政府与职业院校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方面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扩大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

 

 

( ( 王圣媛 刘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