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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自主创新企业贡献奖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在行业内取得了突出成绩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自有专利技术为主导生产出了品牌产品或名牌产品,生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吸引人才的具体措施和建立了人才激励机制。
5、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初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2012创新品牌优秀企业奖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建立有效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技术开发机构;企业主要产品、技术、质量水平等各项指标在同行业领先。
3、企业新产品产值率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新产品实现利税在行业里处于领先地位。
4、企业每年开展科技活动和用于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投入及在获得的荣誉行业领先,专利数量及成果转化量较高。
5、依靠技术创新,通过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使企业扭亏解困,成绩特别突出。
2012自主创新杰出人物奖
2012创新品牌巾帼英杰奖
1、自主创新杰出人物、创新巾帼英杰奖励的对象是在推动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和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科 技人员。
2、在生产、技术、科研工作中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科技成果和贡献,在技术成果的创新、推广、转化或在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在专业技术发明、推广、应用、改造、创新上,解决了关键技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对推动技术进步做出重大贡献。
4、在企业管理中坚持自主创新,企业取得多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对于行业的技术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并取得显着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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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荣誉的评定,贯彻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的原则,评定条件以项目水平、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主要依据,先进个人的事迹在本单位和系统内为群众所公认,并经各级领导审查批准。
在单位申报中,如果出现两个以上单位在自主创新能力、业绩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上处于同等水平时,以下列条款作为优先评选因素:
1、研发的技术课题和正在生产的产品在《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所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范围内的企业。
2、拥有被列为星火计划、火炬计划、863计划等科技部计划体系中的项目或被列为国家其他部委所推行的计划体系中的项目的企业。
3、承担军工生产任务或进入公共领域的企业。
4、参与国际竞争,出口创汇成绩显着的企业。
5、企业科技创新体系(机制)的建立及有效性;
6、从事研究与开发的人员数量(包括专职和非专职);。
7、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数量(原则上应为职务发明)。
8、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数量。
9、通过具有科技成果鉴定权机构鉴定的科技成果数量。
10、科研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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