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小蓉:聚焦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支持循环经济与“无废城市”建设
本刊记者 郑茂典 邱惠颖
2026年03月10日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小蓉
发展循环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2026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小蓉带来了“关于建立废旧手机废旧电池等安全规范 回收处置体系的建议”,建议通过立法、构建回收网络、强化监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多举措,旨在推动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实现。
刘小蓉指出,当前,我国手机、新能源汽车等产品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电子废弃物的产生量进入爆发期。这类废弃物既具有显著的资源价值,也潜藏较大环境风险。
她表示,我国目前的相关回收体系仍存在明显短板,“正规企业收不到、收不足,小作坊管不住、危害大”的矛盾突出。我国作为电子消费品和新能源汽车第一大国,年均产生废旧手机约4亿至5亿部,废旧手机存量已超过20亿部,而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比率仅约2%。同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迎来规模化退役潮,预计到2025年累计退役量将达78万吨,2030年将超过300万吨。大量有价值的废弃物尚未进入合规处置渠道。
刘小蓉认为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参与度不高,正规企业收储难,超过60%的消费者因担忧手机内个人信息、支付数据、通讯录等隐私泄露,选择将旧手机闲置家中而不愿出售,而且回收渠道管理混乱,街头流动商贩和非正规网点占比高,监管存在盲区;二是环境与安全风险突出,非法产业链危害严重,流入小作坊的废旧电池和手机多采用“酸浸”“火烧”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产生的有毒废气(如二氧化硫)、重金属废液(含铅、汞、镉等)和废渣被直接排放或丢弃,对周边土壤、水体和大气造成难以修复的持续性污染;三是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全过程管理存在漏洞,现有管理文件多以部门规章和指导性文件为主,法律层级不高,约束力偏弱。
对此,刘小蓉代表提出了五方面具体建议。
加快立法与标准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纳入立法规划,提升废旧电池、手机等重点品类管理的法律效力。明确规定报废退役电池、废旧蓄电池等必须交由符合国家规范条件的“白名单”企业处置,将规范交售作为车辆报废注销、运营商设备更新报废的必要前提。
全面压实生产者责任,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她建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制定针对手机、动力电池等产品的分阶段、可考核的强制性回收率与资源化利用率目标,并将完成情况与企业信用评价、产品准入等机制挂钩。全面推行“数字护照”溯源管理,强制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时赋予唯一电子身份标识(如二维码),依托国家统一平台实现从生产、销售、使用到退役、回收、资源化利用的全链条信息可追溯、流向可监控。
构建便捷高效回收网络,增强公众参与意愿。她鼓励生产企业自建回收体系,推广“互联网+回收”、深化“销售与回收”双向物流等模式。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依托权威机构推广提供经认证的移动终端数据彻底擦除服务,并向消费者出具清除证明,从根本上消除信息泄露顾虑。将回收网点纳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议由政府统筹构建“社区回收点—区域中转站—专业处置中心”三级闭环回收体系,在社区、学校、商场、机关等公共场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合作等方式,布设标识统一、便捷安全的固定回收网点。
强化监管执法与联合惩戒,净化市场环境。刘小蓉表示,可以开展常态化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运输、拆解和处置废旧电池、手机的黑作坊、黑产业链。建立“红黑榜”公示与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定期公开表彰合规表现突出的企业,依法曝光并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将违法行为纳入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环保、税务、金融等领域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正规回收处置产业。刘小蓉建议对“白名单”内的合规处置企业,落实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研究对回收环节给予必要补贴,缩小正规渠道与非正规渠道之间的“成本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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