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迪:推动商业秘密立法 保障企业创新成果
记者:王怡
2025年03月03日

当前,互联网、云存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盗用商业秘密的成本显著降低、不法行为日益猖獗,因此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已成为企业维护自身独特优势和保障企业行稳致远的迫切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周迪作为身处企业一线的科技工作者,长期关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与良好市场秩序的建设。
在马上要召开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周迪准备了20多份建议以及两份议案,其中一份议案就与制定《商业秘密法》相关。
我国现有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呈现出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统领,《刑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补充,多部门法共管的立法体例。这一分散的立法模式不仅难以在法律规范中体现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体系完备性和逻辑周延性,导致现行法律不能完整而全面地规定商业秘密的概念、范围、属性、救济措施等,也容易引起法律冲突和立法空白。周迪认为,统一商业秘密案件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的尺度的需要使得商业秘密的专门立法势在必行。周迪在调研中发现,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的解释和指引归纳总结了长期商业秘密司法实践中凝结的经验和智慧,为正确办理和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提供了可操作化的指引。
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大多属于研究开发的智力成果,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促进研发和鼓励创新。通过商业秘密法的专门和集中立法,增强商业秘密法律的系统性、有序性和逻辑自洽性,将切实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这一至关重要的无形资产。
周迪建议,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明确商业秘密的权利行使和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加大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商业秘密提供更为全面、系统的法律保护,最终实现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营造公平竞争秩序和良好营商环境的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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